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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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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來書2:14說撒但「有能力使人死」,這是什麼意思呢?

簡單來說,保羅的意思是:撒但自己或他的臣僕,能夠實際使人死去。這解釋跟耶穌的話完全一致。耶穌曾說撒但「從最初就是殺人兇手」。(約翰福音8:44

聖經有些譯本在希伯來書2:14把撒但形容為「那掌死權的」或「那掌握死亡權勢的」。(和合本;現代中文譯本)這樣的譯法可能會使人產生誤解,以為撒但擁有無上權力,可以任意殺人。事實當然不是這樣。要是撒但真的可以任意殺人,他很可能早已把世上敬拜耶和華的人消滅淨盡了。(創世記3:15

譯做「掌死權」的希臘短語是「克拉托斯·圖·塔納圖」。《新世界譯本》把這個短語譯做「有能力使人死」。希臘詞語「圖·塔納圖」意思是「死亡」,而「克拉托斯」基本來說,意思是「力量或能力」。根據《新約神學詞典》(英語),「克拉托斯」所表示的,是「擁有而不是運用力量」。因此,保羅在希伯來書2:14並沒有暗示撒但操有絕對權力,可以肆意殺人。其實,他所要表達的,是撒但有能力或有可能使人喪生。

那麼,撒但能夠怎樣「使人死亡」呢?約伯記有一個特別的事例,記述撒但利用一場大風使約伯的兒女死亡。請留意,撒但雖然能夠殺人,他還是要先得到上帝允許才行。當時,上帝為了解決一個重要爭論,才容許撒但這樣做。(約伯記1:12,18,19)至於約伯,上帝不許撒但傷他性命,所以撒但不能使約伯死亡。(約伯記2:6)可見,儘管撒但有時能夠使上帝的一些忠僕死去,我們也不必擔心他可以任意把我們殺死。

撒但使人死亡的另一方法,就是利用地上受他控制的人。不少基督徒為了信仰而殺身成仁。當中有些人被暴民擊斃,有些人則被官員處決,在政府官員或腐敗法官的令下含冤而死。(啟示錄2:13

有時,撒但還會利用人的弱點。在古代以色列人的日子,先知巴蘭指使摩押的婦女,引誘以色列人「對耶和華不忠」。(民數記31:16)結果,以色列共有二萬三千多人喪生。(民數記25:9;哥林多前書10:8)同樣,今天有些人也中了撒但的「奸計」,向引誘屈膝,做出不道德的事或犯了其他的惡行。(以弗所書6:11)當然,這些人通常不會立刻失去生命,但也難免有失去永生之虞。因此,他們也可說是被撒但奪去生命的。

縱然我們知道撒但有能力傷害人類,卻不必過度驚慌。保羅雖然談到撒但「有能力使人死」,但也指出基督藉著自己的死,「能消滅[撒但],又能釋放所有因怕死而終生受奴役的人」。(希伯來書2:14,15)藉著耶穌獻出的贖價,順服的人就能得到釋放,擺脫罪和死的奴役了。(提摩太後書1:10

想到撒但有能力使人死亡,我們固然不會掉以輕心,但我們深信,不論撒但和他臣僕造成的傷害有多大,耶和華也能把傷害逆轉過來。耶和華向我們保證,復活了的耶穌會「粉碎魔鬼的作為」。(約翰一書3:8)憑著耶和華的力量,耶穌會使死去的人復活,從而抵消死亡所帶來的傷害。(約翰福音5:28,29)他也會把撒但摔到無底深淵裡,這就有力地表明,撒但的力量是有限的。到了最後,撒但會被鏟除,永遠滅亡。(啟示錄2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