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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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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華在古代容許以色列人一夫多妻,現在卻不容許。這表示上帝的標準是會改變的嗎?

耶和華對一夫多妻的看法從來沒有改變。(詩篇19:7;瑪拉基書3:6)從起初到現在,多妻制度都不是上帝為人所定的婚姻安排。當上帝創造夏娃,把她賜給亞當作妻子時,就確立了一夫一妻的標準。聖經說:「所以人要離開父母,從此與妻子廝守,二人成為一體。」(創世記2:24

耶穌在地上時,有人問他對離婚和再婚有什麼看法,他就清楚重申了上帝的標準:「難道你們沒有念過經上的話嗎?最初創造人的,造了男人和女人,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從此與妻子廝守,二人合為一體。』可見他們不再是兩個人,而是一體了。」然後,耶穌補充說:「我告訴你們,要不是因為妻子淫亂,丈夫離婚再娶,就是通姦了。」(馬太福音19:4-6,9)由此可見,人要是娶兩個甚至更多妻子,也就是通姦了。

那麼,上帝為什麼容忍古代以色列人一夫多妻呢?我們必須記得,多妻制度不是上帝設立的。聖經首次提到娶了兩個妻子的人,是該隱的後代拉麥。(創世記4:19-24)在耶和華降下大洪水的日子,挪亞和三個兒子都只各有一個妻子。那些娶了多個妻子的人都在洪水中淹死了。

許多世紀以後,以色列人被上帝選作子民時,一夫多妻的情況已經存在。不過,絕大多數的人還是只有一個妻子。雖然上帝沒有要求以色列人遣走原配以外的妻妾,但卻通過律法,對納妾的人嚴加管制。(出埃及記21:10,11;申命記21:15-17

從耶穌闡明耶和華原本為人所訂的婚姻標準,我們看出上帝只是暫時容忍以色列人一夫多妻而已。此外,使徒保羅在聖靈啟示下也進一步證實這點,他說:「男人該各有自己的妻子(單數),女人也該各有自己的丈夫(單數)。」(哥林多前書7:2)另一次,上帝啟示保羅在聖經裡指出,在基督徒會眾裡受任命作監督和助理僕人的弟兄,都必須「只做一個婦人的丈夫」。(提摩太前書3:2,12;提多書1:6

由此可見,自基督徒會眾在兩千多年前成立以來,多妻制度就再沒有立足的餘地了。從那時起,上帝在創造人類的起頭,為婚姻所訂的一夫一妻制度被重新確立。今天,無論上帝的子民生活在哪裡,都必須遵守一夫一妻的婚姻標準。(馬可福音10:11,12;哥林多前書6: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