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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接受永活上帝的指引

要接受永活上帝的指引

要接受永活上帝的指引

要歸附永活的上帝。他造了天、地、海,又造了其中的萬物。——使徒行傳14:15

1,2.為什麼我們應當承認耶和華是「永活的上帝」?

保羅和巴拿巴在路司得治好了一個殘疾人,然後對圍觀的群眾說:「我們也不過是人,跟你們一樣軟弱。我們向你們宣揚好消息,正是要你們擺脫這些無用的事,歸附永活的上帝。他造了天、地、海,又造了其中的萬物。」(使徒行傳14:15

2 耶和華確實是「永活的上帝」,絕非了無生氣的偶像!(耶利米書10:10;帖撒羅尼迦前書1:9,10)他不但是永活的上帝,也是生命的源頭,「把生命、氣息、一切,賜給萬人」。(使徒行傳17:25)耶和華關懷我們,希望我們現在和將來都能活得心滿意足。保羅說,上帝「為自己作證,例如從天降雨,賜下豐收的時節,讓你們吃喝飽足,滿心歡欣」。(使徒行傳14:17

3.為什麼我們可以信賴上帝的指引?

3 上帝這麼重視我們的生命,我們理應信賴他的指引。(詩篇147:8;馬太福音5:45)有些人卻不是這樣,碰到自己不理解或看似頗嚴格的聖經指引,就不願意接受。可是,信賴耶和華的指引總是明智的。舉個例:律法禁止以色列人觸摸屍體,即使他們不明白箇中原因,但照著做只會有益無損。一來,服從律法使人更親近永活的上帝;二來,這也使人避免染上疾病。(利未記5:2;11:24

4,5.(甲)基督教時代以前,耶和華就血的用途提出什麼指引?(乙)我們怎麼知道上帝對血的指引也跟基督徒有關?

4 另一個類似的例子是,上帝有關血的指引。上帝告訴挪亞,所有人都不該吃血。後來,上帝頒下律法,指明血的惟一用途就是獻在祭壇上,為人贖罪。這一切指引為血的最崇高用途奠下了基礎,而這個用途就是:藉著耶穌的贖價拯救生命。(希伯來書9:14)的確,無論上帝賜下什麼指引,都是為我們的生命和福利著想。論到創世記9:4的指引,19世紀的聖經學者亞當·克拉克說:「東正教的基督徒至今仍然嚴格遵守上帝[給挪亞]的禁令。……在律法時代,人不可吃血,因為律法表明,這代表為世人的罪將要流出來 的血;在福音時代,人也不該吃血,因為這象徵為赦罪而已經流出來 的血。」

5 這位學者所說的福音,大概泛指以耶穌為中心的好消息,包括上帝差遣他的愛子降世為我們而死,流出寶血,好讓我們能得到永生。(馬太福音20:28;約翰福音3:16;羅馬書5:8,9)他的評論也涵蓋了後來基督的門徒要禁戒血的命令。

6.關於血,基督徒得到什麼指示?為什麼會有這個指引?

6 我們知道,上帝給以色列人的律法有幾百條。耶穌死後,他的門徒不用再遵守這些條例。(羅馬書7:4,6;歌羅西書2:13,14,17;希伯來書8:6,13)可是不久之後,基督徒對律法中的一個基本規定——割禮——卻起了爭議。基督徒男子如果不是猶太人,是否一定要先受割禮,表明自己受律法約束,然後才能夠從基督的寶血得益呢?公元49年,基督徒的中央長老團正式處理這個問題。(使徒行傳15章)在聖靈的指引下,使徒和長老確認,行割禮的強制規定已隨律法終止了,但基督徒仍要遵守上帝的某些誡命。1世紀的中央長老團寫信給各地的會眾,說:「聖靈和我們都認為,不該給你們加添別的重擔,惟有幾件事必不可少,就是禁戒獻給偶像的祭牲,禁戒血,禁戒勒死的動物,禁戒淫亂。你們小心避開這些事,就必安好。」(使徒行傳15:28,29

7.對基督徒來說,「禁戒血」的命令有多重要?

7 由此可見,中央長老團認為,「禁戒血」跟禁戒淫亂和禁戒偶像崇拜一樣,在道德上同等重要。這充分表明,禁戒血是個嚴肅的命令。基督徒如果拜偶像或行淫卻又不肯悔改,就「不能承受上帝的王國」,「他們的下場就是……第二種死亡」。(哥林多前書6:9,10;啟示錄21:8;22:15)試想想:誰漠視上帝的指引,不將血視為神聖,就可能永遠喪失生命;誰尊重耶穌所作的犧牲,就能得著永生。

8.什麼事實表明基督徒嚴守上帝對血的指引?

8 對於上帝就血所作的指引,早期的基督徒有什麼看法,而且怎樣遵從指引呢?上文提到的克拉克說過:「在福音時代,人也不該吃血,因為這象徵為赦罪而已經流出來 的血。歷史證明,基督徒確實認真遵守禁戒血的命令。古代作家德爾圖良指出,一些異教徒「貪婪地搶著喝競技場上那些邪惡罪犯流出來的鮮血……要用來治療自己的癲癇症」。另一方面,德爾圖良論到基督徒對血的看法,說他們「進餐時不會吃動物的血。……在審訊時,你們要基督徒吃血製的香腸。當然,你們明知對基督徒來說,這樣做是不合法的」。沒錯,基督徒寧死也不吃血,遵守上帝的命令極其重要。

9.除了吃血,禁戒血的命令也包括什麼?

9 有些人可能想,中央長老團所說的禁戒血,不過是要基督徒禁戒吃血和喝血,以及禁戒未經放血的肉和其他含血的食物而已。誠然,上帝給挪亞的禁令主要是禁戒這些事;使徒給基督徒的指示也確實吩咐人「避開勒死的動物」,也就是帶血的肉。(創世記9:3,4;使徒行傳21:25)但是,早期的基督徒深知,要禁戒的不僅是這些事。例如,有些人會為了治療疾病而吃血或喝血。正如德爾圖良說,有些異教徒為了治療癲癇症,就喝人的鮮血。還有些人以其他方式用血治病,甚至用血來進補。但基督徒知道,禁戒血還包括不會為了「醫療」用途而把血吸進體內。即使生命受到威脅,他們也堅守這個立場。

血與醫藥

10.目前醫生醫治病人時怎樣使用血液?這引起了什麼疑問?

10 今天,用血來治病是很普遍的。最初,輸血的過程是這樣的:從捐血者身上抽出血液,儲存起來,然後輸進病人(例如傷兵)體內。後來,醫學界懂得分離血液中的各個主要成分,於是醫生可以把一個捐血者的血輸給不同的病人:血漿輸給病人甲,紅細胞(即紅血球)輸給病人乙……。再後來,血液分離的技術越來越先進,從血液的主要成分中又可分離出各種微量成分來。到底可不可以接受這些微量成分,基督徒怎樣看呢?基督徒決心不接受輸血,但醫生可能會勸他接受血液中的某種主要成分,例如濃集紅細胞,又或者勸他接受從血液主要成分中提取的一種微量成分。上帝的僕人既知道血是神聖的,惟獨基督的血才能拯救生命,那麼,碰到以上情形他們應該怎樣抉擇呢?

11.有關拒絕輸血的範疇,耶和華見證人許多年來抱有什麼符合醫學事實的見解?

11 耶和華見證人在很多年前已闡明了對這件事的立場。例如,他們曾在《美國醫學協會雜誌》(英語)刊登一篇文章,引用聖經的創世記、利未記和使徒行傳來支持他們的見解。(見該雜誌1981年11月27日刊;另外,《血可以怎樣拯救你的生命?》 *27-29頁轉譯了全文)文章說:「雖然這些經節用的不是醫學術語,但見證人的看法是,經文禁止人輸入全血、濃集紅血球、血漿,以及使用白血球和血小板。」一本醫學教科書《急診護理》(2001年版)指出,「血液由以下幾種主要成分組成:血漿、紅細胞、白細胞[即白血球]和血小板」。鑑於這個醫學事實,耶和華見證人拒絕輸入全血,也拒絕輸入血液的任何一種主要成分。

12.(甲)對於是否接受血液的微量成分,見證人闡明了什麼立場?(乙)在這方面有什麼額外資料可供查閱?

12 上述文章也說:「見證人在宗教上的理解並不絕對禁止使用諸如白蛋白、免疫球蛋白、血友病製劑等[血液微量成分]。每一位見證人必須自行決定是否接受」。自1981年以來,醫學技術員分離出更多微量成分(即從血液的四種主要成分中提取的物質),用來醫治病人。因此,對於基督徒應不應該接受這些微量成分,《守望台》2000年6月15日刊的「讀者來函」提供了很有用的資料。為了方便廣大讀者,本期《守望台》在29-31頁再次刊登文章的答案。文章就輸血的問題提供了詳細的資料和合理的論據,而讀者會看出,這篇文章跟1981年的文章在基本原則上是一致的。

良心的決定

13,14.(甲)良心是什麼?對於遵守禁戒血的命令,良心起了什麼作用?(乙)上帝就吃肉的問題給以色列人什麼指引?可是,什麼疑問仍會出現?

13 上面提到的文章指出,良心是作決定時的重要指南。為什麼呢?因為基督徒固然要遵守上帝的指引,但有些事情卻必須由每個人憑良心去判斷。所謂良心,就是內心對是非對錯的判斷認識,特別是指道德方面的判斷。(羅馬書2:14,15)大家都知道,每個人的良心都是不同的。 *聖經說,有些人的良心是「軟弱」的,暗示有些人的良心是剛強的。(哥林多前書8:12)雖然每個基督徒都不斷學習上帝的旨意,敏於了解上帝的看法,而且力求在作決定時加以考慮,但每個基督徒在這幾方面的進步是快慢不一的。我們看看猶太人對吃肉一事的態度,就會明白這一點。

14 聖經明文規定,順服上帝的人絕不可吃未經放血的肉。這是一條重要的誡命,甚至在緊急關頭 也必須遵守。例如,以色列的士兵要是吃了未放血的肉,就犯下大罪。(申命記12:15,16;撒母耳記上14:31-35)但不同的疑問仍會出現:以色列人宰殺一隻羊後,要多快開始為羊放血呢?放血時必須割破羊的喉頭嗎?要把整隻羊倒吊嗎?吊多久呢?如果是一頭大牛又怎麼辦?再說,無論怎樣放血,肉裡總會殘留一些血,這樣的肉可以吃嗎?由誰來判斷?

15.對於吃肉,猶太人有什麼不同的做法?上帝其實只為他們定下什麼原則?

15 假設,一個虔誠的猶太人碰上了這些問題。他可能想,最穩當的做法就是完全不吃從市場上買回來的肉,就像別人惟恐這些肉祭過假神而不吃一樣。其他猶太人則可能按照習俗,清除肉中的血水才吃。 *馬太福音23:23,24)對於這些不同的做法,你有什麼感覺呢?既然上述做法都不是上帝指定的,猶太人把疑問通通交給拉比的議會去定奪不是更好嗎?猶太教確實慣於事事定下規矩,我們卻慶幸耶和華沒有用這個方法,為他的子民如何禁戒血定下規矩。上帝只為人定下基本原則,要他們宰殺潔淨的動物並給動物放血,此外就沒有再定下什麼具體規則了。(約翰福音8:32

16.對於是否接受含血液微量成分的注射液,為什麼基督徒有不同的看法?

16 第11和12段談到,耶和華見證人拒絕輸入全血或血液的四種主要成分——血漿、紅細胞、白細胞和血小板。那麼,從血液的主要成分中提取的微量成分又可不可以接受呢?例如,基督徒如果染上疾病或被毒蛇咬了,可以注射含有抗體的血清嗎?(參看30頁4段)有些基督徒認為,這些微量成分其實已不算是血液,所以不受「禁戒血」的命令限制。(使徒行傳15:29;21:25;參看31頁1段)他們作出這個決定,就要承擔責任。有些基督徒則認為:任何物質,只要來自人或動物的血,哪怕只是從血液主要成分中提取的一點點微量成分,自己的良心也不容許接受。 *還有些基督徒接受含血漿蛋白的注射液,以求抵抗疾病或中和蛇毒,卻不接受血液的其他微量成分。此外,有些注射液雖然只含有從血液某種主要成分中提取的微量成分,注入人體後卻幾乎與那種主要成分一樣,起著維持生命的作用,所以大部分基督徒都認為不可接受。

17.(甲)考慮是否接受血液的微量成分時,良心如何幫助我們作決定?(乙)為什麼我們的決定關係重大?

17 我們作決定時,聖經所說的良心能發揮很大的作用。首先我們要學習上帝的話語,並且讓這些教誨塑造自己的良心,以求每次作決定都以上帝的指引為依歸,而不是由別人為自己作決定。(詩篇25:4,5)對於是否接受血液的微量成分,有些人可能這樣想:「反正是按良心作決定,怎樣選擇都沒有關係。」這種想法不大妥當,因為按良心作決定,並不代表這件事無關緊要,反倒很可能關係重大。原因之一是,人人的良心都不一樣,我們的決定會對別人造成影響。對於吃還是不吃在市場上售賣、可能 祭過偶像的肉,保羅提醒人不要「傷了[別人]軟弱的良心」。如果人在這件事上使弟兄失足,就可能「毀了這個弟兄」,得罪基督,因為「基督曾經為這個軟弱的人而死」。同樣,一個人是否接受血液的微量成分雖然是個人的事,作決定時卻應當非常慎重。(哥林多前書8:8,11-13;10:25-31

18.為輸血問題作決定時,基督徒如何避免讓自己的良心變得麻木?

18 我們對輸血問題所做的決定關係有多重大,還有一個因素要考慮,就是這個決定對自己的影響。我們的良心受聖經原則薰陶後,如果覺得接受血液的微量成分會令自己不安,就不該忽視這種感覺。此外,如果別人說,「接受這種微量成分是沒問題的,許多人都接受了」,我們也不該因此就不理會自己的良心。今天,世上千千萬萬人埋沒良心,任憑它變得麻木,結果無論是說謊還是做其他壞事,都沒有一點悔意。基督徒絕不想跟他們一樣。(撒母耳記下24:10;提摩太前書4:1,2

19.在衡量是否接受某種涉及血的藥物或療法時,必須考慮的最重要因素是什麼?

19 這一期雜誌29-31頁再次刊登的文章的較後部分這樣說:「既然人們對這個問題意見不一,各自本著良心而作的決定也可能有所不同,這個問題是不是無關重要的呢?不,這是一件嚴肅的事。」事情並非無關重要,特別是這牽涉到我們跟「永活的上帝」的關係。惟獨跟上帝有良好關係的人,才能靠著耶穌的寶血所具有的效力,得蒙上帝救贖,得著永生。上帝藉著基督的血拯救世人的生命,因此我們要深深尊重血。保羅說:「當時你們……在世界上沒有希望,沒有上帝。你們從前遠離上帝,現在卻已經跟基督耶穌聯合,靠著基督的血 接近上帝了。」(以弗所書2:12,13

[腳注]

^ 11段 耶和華見證人出版。

^ 13段 有一次,保羅與四個基督徒一同去聖殿行潔淨禮。當時律法已失效了,但保羅仍然按照耶路撒冷長老的吩咐去做。(使徒行傳21:23-25)但有些基督徒可能覺得,換了是他們就不會進聖殿,也不會行潔淨禮。無論是古代還是現今,人人的良心都不一樣。

^ 15段 《猶太百科全書》(英語)說,猶太教有一些「複雜而詳細」的規定,指明什麼肉才是潔淨的「可食」肉。這些規定包括:肉要浸在水裡多少分鐘,如何把它放在木板上讓血水流走,該用多粗的鹽抹在上面,以及要在冷水裡洗多少遍。

^ 16段 越來越多注射液的主要或有效成分是人工合成的,並非來自血液。不過,有些注射液可能含有少許血液的微量成分,例如含有白蛋白。(見《守望台》1994年10月1日刊「讀者來函」)

你記得嗎?

• 上帝就血這個問題,給挪亞、以色列人和基督徒什麼指引?

• 關於血,耶和華見證人絕不會接受什麼?

• 一個人是否接受從血液主要成分中提取的微量成分,為何良心是關鍵因素?但由良心決定並不代表什麼?

• 作決定時,為什麼必須先考慮我們跟上帝的關係?

[研讀問題]

[第22頁的附欄]

(排版後的式樣,見出版物)

對輸血的基本立場

全血

不可接受

紅細胞

白細胞

血小板

血漿

基督徒自行決定

紅細胞的微量成分

白細胞的微量成分

血小板的微量成分

血漿的微量成分

[第20頁的圖片]

中央長老團裁定,基督徒必須「禁戒血」

[第23頁的圖片]

你衡量是否接受含有血液微量成分的藥物時,不要忽略良心的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