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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希米記經文選講

尼希米記經文選講

耶和華的話語是活的

尼希米記經文選講

以斯拉記最後記載的事件發生後12年,「頒布諭旨修復、重建耶路撒冷」的時候到了,關乎彌賽亞出現的「七十個七」的時期,就是從頒布這個諭旨開始計算的。(但以理書9:24-27)尼希米記記述了上帝子民的一段重要歷史,其中包括他們重建耶路撒冷城牆的經過。這段歷史前後超過12年,從公元前456年開始,到公元前443年之後一段時間為止。

這卷書由省長尼希米執筆,書中的人物堅毅不屈,全心仰賴耶和華上帝,結果正確的崇拜得以復興過來,這樣的記載的確令人振奮。尼希米記說明耶和華怎樣控制事態發展以成就他的旨意,也報導了一個堅強勇敢的領袖的事跡。「上帝的話語是活的,是有力量的」,今天所有歸附正確崇拜的人都可以從尼希米記學到一些重要的道理。(希伯來書4:12

「城牆終於完工」

尼希米記1:1-6:19

尼希米在書珊城堡受長手君亞達薛西王重用,身居要職。他一聽說同胞「處境淒涼、蒙羞受辱。耶路撒冷的城牆坍塌,城門被火燒毀」,就寢食難安。他熱切禱告尋求上帝的指引。(尼希米記1:3,4)後來,王發現他愁容滿面,事情接著的發展讓他有機會到耶路撒冷去。

尼希米回到耶路撒冷後,乘夜視察城牆,然後告訴猶太人他計劃重建城牆。工程開始,反對也隨即出現。尼希米鼓起勇氣,帶領同胞繼續工作,最後「城牆終於完工」。(尼希米記6:15

經文問答:

1:1;2:1 兩節經文提到的「第二十年」,都是以同一件事作為起點嗎? 是的,兩節經文指的都是亞達薛西王即位後第二十年,只是分別用了不同的方法計算年份。歷史資料顯示,亞達薛西王在公元前475年登基。由於巴比倫的書記在計算波斯王在位的年數時,一般以尼散月(公曆3/4月)為一年的開始,因此,亞達薛西王在位的第一年是公元前474年尼散月至次年尼散月,而尼希米記2:1所說的第二十年,就是公元前455年尼散月至次年尼散月。按理來說,尼希米記1:1提到的基斯流月(公曆11/12月)必然是指前一年,即公元前456年的基斯流月。尼希米說這個月也在亞達薛西統治的第二十年內。他這樣說,也許因為這次他是從亞達薛西登基那天就開始計算,或採用了猶太人現在稱之為民曆的計算方法,就是以提斯利月(公曆9/10月)為一年的開始。不管他採用的是哪種計算方法,頒布諭旨修復耶路撒冷的年份一樣是公元前455年。

4:17,18 建造城牆的人怎麼可能只用一隻手工作? 這對搬運工人來說不成問題。他們只要把物料放在頭上或肩上,就不難一手扶穩物料,「一手拿著槍矛」。至於需要雙手工作的建造工人,他們「建造城牆的時候」,每人「都束腰佩劍」,一旦敵人來襲,就可以隨時反擊。

5:7 尼希米怎樣「指責權貴和官長」? 這些人違反摩西律法,向猶太同胞放高利貸。(利未記25:36;申命記23:19)他們收取「百分之一」的利息,假如按月索取,年息就會高達百分之12。(尼希米記5:11)那時,百姓正受著缺糧之苦,又要納稅給王進貢,負擔已經夠重了,權貴和官長還向他們放高利貸,這樣做實在殘忍。尼希米於是根據上帝的律法譴責這些富人,指出他們的錯誤來。

6:5 密函一般都放在封了口的袋裡,為什麼桑巴拉卻給尼希米「一封沒有封口的信」呢? 桑巴拉可能有意讓其他人看到信中誣告尼希米和猶太人的話,所以沒有給信封口。他也許想激怒尼希米,使尼希米放下建造城牆的工作去為自己辯護。或者他以為,猶太人如果知道信的內容就會恐慌起來,甚至完全停工。尼希米沒有給他嚇倒,反而保持平靜,繼續執行上帝所指派的工作。

經文教益:

1:4;2:4;4:4,5 我們一旦陷於困境或面臨重要的決定,就該堅持不懈地禱告,也要按照聖經和上帝組織的指引行事。(羅馬書12:12

1:11-2:8;4:4,5,15,16;6:16 耶和華必定回應他僕人真誠的禱告。(詩篇86:6,7

1:4;4:19,20;6:3,15 尼希米為人富有溫情,但做起事來卻充滿幹勁,也堅持行正義的事。他確實是我們的好榜樣。

1:11-2:3 對尼希米來說,人生最大的樂事不是在朝廷裡身居御酒官的高位,而是看見正確的崇拜越來越興旺。同樣,我們最關心、最喜歡的,也應該是崇拜耶和華和推廣正確的崇拜。

2:4-8 耶和華影響亞達薛西的想法,使他同意尼希米回耶路撒冷重建城牆。這就如箴言21:1所說:「君王的心在耶和華手中好像流水,隨上帝的意思轉到他喜歡的地方。」

3:5,27 有些工作雖是粗活,但能促進正確的崇拜。我們不應當像提哥亞人的「權貴」一樣,認為做這些粗活有損身份。相反,我們要仿效其他提哥亞人,甘願獻出自己做任何工作。

3:10,23,28-30 有些人能夠遷到需要更多王國宣揚者的地區,也有許多人在自己居住的地區支持正確的崇拜。我們留在本地的人,可以幫忙興建王國聚會所,協助賑災,最重要的就是參與宣揚王國的工作。

4:14 面對迫害時,要記住「耶和華是偉大可畏的」,這樣就能克服恐懼。

5:14-19 省長尼希米為人謙卑、無私、謹慎,為基督徒監督樹立極佳的榜樣。他雖然熱心執行上帝的律法,卻沒有轄制他人、以權謀私。相反,他很關懷受欺壓的人和窮人。尼希米也很慷慨大方,是上帝所有僕人的好榜樣。

「我的上帝啊,求你顧念我,施恩給我」

尼希米記7:1-13:31

耶路撒冷的城牆一重建好,尼希米就裝上門扇,並安排各人好好保衛聖城。然後,他著手登記居民的家系。後來,所有人都「聚集在水門前的廣場上」,祭司以斯拉朗讀摩西的律法書,尼希米和利未人就向民眾解釋律法。(尼希米記8:1)他們發現律法吩咐以色列人守住棚節,就歡歡喜喜地守了這個節期。

在另一次集會,「以色列的苗裔」承認本國人民所犯的罪,利未部族的人複述上帝跟以色列人交往的經過,人民發誓「要遵行上帝的律法」。(尼希米記9:1,2;10:29)耶路撒冷城裡人口仍然稀少,住在城外的人就抽籤,每十人選一人搬到城裡居住。城牆舉行落成禮,人人都歡天喜地,「甚至老遠的地方也聽到耶路撒冷的歡聲」。(尼希米記12:43)留在耶路撒冷12年後,尼希米返回亞達薛西身邊繼續工作。不久,猶太人又開始行不潔的事。尼希米一回到耶路撒冷,就採取果斷的行動糾正事態。他謙卑地為自己懇求上帝說:「我的上帝啊,求你顧念我,施恩給我。」(尼希米記13:31

經文問答:

7:6-67 尼希米記列出各家族隨同所羅巴伯返回耶路撒冷的人數,當中的數字為什麼跟以斯拉記的不同?(以斯拉記2:1-65也許是因為以斯拉和尼希米分別採用了不同的資料來源。例如,登記說要返回耶路撒冷的人數,可能跟實際返回的人數不相同。另一個可能的原因是有些猶太人起初未能確立自己的家系,後來又確立了。但是,兩個記錄有一點是相同的:除了僕婢和歌手外,最初返回耶路撒冷的人數是4萬2360。

10:34 為什麼要人民供應木柴? 摩西律法沒有吩咐人獻木柴,當時有這個要求,完全出於實際需要。祭司需要大量木柴焚燒壇上的祭牲。可是,看來當時非以色列裔的殿役人數不足夠,所以各家族要抽籤輪流供柴,好使聖殿不致缺少所需的木柴。

13:6 尼希米離開了耶路撒冷多久?聖經只是說「過了一段時間」(原文的字面意思是「這些日子以後」),尼希米請王准他暫時離開崗位回耶路撒冷去。所以,我們無法確定他離開了耶路撒冷多久。尼希米回到耶路撒冷時,發現人民沒有支持祭司的生活,也沒有守安息日。許多人娶了外邦妻子,他們的後代甚至不會說猶太人的語言。鑑於情況敗壞到這個程度,尼希米必然離開了很長時間。

13:25,28 尼希米除了指責故態復萌的猶太人,還做了什麼事去糾正他們? 尼希米「咒詛他們」,意即複述上帝的律法,指出不忠的後果。他也「責打他們幾個人」,也許是通過司法途徑施行刑罰。他「拔下他們的頭髮」,以示他的義憤。尼希米還趕走了大祭司以利雅實的孫子,因為那人娶了和崙人桑巴拉的女兒。

經文教益:

8:8 我們教導人學習上帝的話語時,要發音清晰,聲調抑揚,也要正確解釋經文的含義和清楚說明怎樣應用,好讓人明白經文的意義。

8:10 人自覺有屬靈需要,努力加以滿足,並且聽從上帝的指引,就能享有「耶和華所賜的喜樂」。因此,我們要勤奮鑽研聖經,經常參加基督徒聚會,熱心宣揚王國和使人做基督的門徒,這一切都非常重要。

11:2 要離開祖業搬到耶路撒冷居住,不僅會有所開銷,還得遭受若干不便。那些自願遷到城裡居住的人確實有自我犧牲的精神。我們在大會或其他場合自願為別人提供服務,就能表現同樣的精神。

12:31,38,40-42 如果我們想讚美耶和華,表達對他的感激之情,唱歌就是個好方法。我們應當在基督徒的集會中衷心地唱詩。

13:4-31 務要提高警覺,切勿讓物質主義、不潔或叛道的思想滲入我們的生活。

13:22 尼希米深知他要為自己的行為向上帝交賬。我們也要記得,我們人人都要為自己的事向上帝交賬。

成功關鍵在於獲得耶和華賜福

「要不是耶和華建造家宅,建造的人就徒勞無功」。(詩篇127:1)尼希米的感人記載充分地說明了這個真理!

我們可以清楚看出,無論做什麼,想成功就必須得到耶和華賜福。要是我們沒有把崇拜耶和華放在生活的首位,還能期望蒙他賜福嗎?讓我們都效法尼希米,以崇拜耶和華和推廣正確宗教為生活的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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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王的心在耶和華手中好像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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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滿幹勁卻又富有溫情的尼希米來到耶路撒冷

[第10,11頁的圖片]

怎樣才能讓人明白上帝話語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