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函
讀者來函
基督徒會眾可以因有成員做了不潔的事而將他開除,就像開除那些淫亂或有無恥行為的人一樣嗎?
可以。人如果犯淫亂或做某程度不潔的事,或有無恥的行為,卻又不肯悔改的話,就會被會眾開除。使徒保羅將淫亂、不潔和無恥的行為,跟其他可以導致開除的過犯並列。他寫道:「順應肉體的行為都是明顯的,有淫亂、不潔、無恥的行為……。談到這些事,我從前警告過你們,現在也照樣警告你們,常做這些事的人,必不能承受上帝的王國。」(加拉太書5:19-21)
淫亂(希臘語波尼阿 )指婚姻以外苟且的性關係,包括通姦、賣淫、未婚的人發生性關係、 口交、 肛交、 玩弄別人的生殖器官。人做淫亂的事而不肯悔改,就會被會眾開除。
無恥的行為(希臘語阿塞吉阿 )指「淫蕩好色、放浪形骸、厚顏無恥、猥褻下流」。《新編塞耶希臘語-英語辭典》把這個希臘語詞界定為「不受控制的情慾……肆無忌憚、不知廉恥、態度傲慢」。另一部辭典解釋,無恥的行為是指「傷風敗俗,違反一切社會規範」的行為。
根據以上的解釋,「無恥的行為」包含兩個要素:(1)行為本身嚴重違反了上帝的律法;(2)犯過者的態度傲慢不敬。
因此,「無恥的行為」不是指輕微的不良行為,而是嚴重違反上帝律法的行為,當事人厚顏無恥、明目張膽地顯出蔑視的態度,不尊重或甚至藐視權威、法律和道德標準。保羅將無恥和苟合的事相提並論。(羅馬書13:13,14)加拉太書5:19-21列出一連串的惡行,包括無恥的行為。這些惡行可以使人失去資格,不能承受上帝的王國。故此,會眾有理由責備那些行事無恥的人,甚至把他們開除。
不潔(希臘語亞卡他西亞)這個詞語跟譯做「淫亂」和「無恥的行為」的希臘語詞相比,所涵蓋的範圍最廣。「不潔」可以指任何不潔淨的事,就是在性愛、言談、行為和靈性方面不潔淨的事。「不潔」也包括各種嚴重的罪。
保羅在哥林多後書12:21說有些人「犯罪而不悔改,仍舊慣行不潔、淫亂、無恥的事」。保羅同時提及不潔、淫亂和無恥的事,表明有些形式的不潔應該以司法行動處理。但不潔這個詞的含義廣泛,也包括一些無需司法處理的事。比如一所房子可能有點骯髒,也可能髒得要命,不潔的程度有所不同。
保羅在以弗所書4:19說有些人「喪盡道德感,就耽於無恥的行為,貪行各樣不潔的事」。由此可見,「貪行」不潔的事與無恥的行為相若。假如一個受了浸的人「貪行」不潔的事卻不悔改,長老就可以用「嚴重不潔」為理由將那個人開除。
如果一對訂了婚的男女曾多次縱情愛撫,長老很可能認為,雖然當事人沒有表現恬不知恥的態度,他們的行為卻達到貪行不潔的地步。因此,長老可能由於事情涉及嚴重的不潔 而採取司法行動。假如一個傳道員屢次打色情電話自娛,長老也可能以「嚴重不潔」為理由,對他採取司法行動。如果長老以往曾對這個人提出勸誡,就更有理由要司法處理。
長老裁決這類案件,務要明辨事理。他們必須仔細留意當事人實際做了些什麼事,以及過犯程度的深淺,然後才決定是否需要採取司法行動。長老不是因為對方不接受基於聖經的勸誡,就指控他有「無恥的行為」;也不是要計算當事人做了某件事多少次,才決定會不會採取司法行動。長老們應當禱告求上帝指引,小心衡量個別的情況。他們需要找出事情的真相,也要了解過犯多經常、過犯的性質和嚴重程度、犯過者的目的和動機等。
嚴重的不潔並非僅限於性方面的罪。例如,一個受了浸的男童在短時間裡吸了幾支哥林多後書7:1)男孩如果不肯悔改,就會被開除。
香煙,後來向父母坦白承認,並決心不再抽煙。這是不潔的行為,卻未達到嚴重不潔或「貪行」不潔的程度。一兩個長老向他提出聖經的勸告,加上父母跟進督導,就應該足夠了。但如果一個受了浸的男童經常抽煙,就是主動玷污身體,也可說是嚴重不潔,會眾就應當設立司法委員會去處理。(有些基督徒觀看色情資訊,這是耶和華所憎惡的。長老發覺有信徒同工竟然觀看這類資訊,自然感到震驚。但不是所有觀看色情資訊的人,都需要接受司法委員會的聆訊。假設一個弟兄曾多次在網上觀看所謂的「軟性色情資訊」,他感到很羞愧,於是向一位長老承認錯誤,並表示決心不重蹈覆轍。長老可能認為這個人的行為還沒有達到「貪行」不潔的程度,也沒有表現恬不知恥的態度。在這種情況下,長老雖然無需採取司法行動,但必須嚴肅地提出聖經的勸誡,以後也許還要進一步幫助犯過者。
可是,假設一個基督徒多年來一直偷偷觀看淫猥下流的色情資訊,內容甚至可能包括輪姦、捆綁、酷刑、虐待女子或性侵犯兒童。他千方百計隱瞞自己的敗行,但最後被人發覺,深感羞愧。雖然這個弟兄未至於恬不知恥,但是長老可能認為,他「耽於」這種不潔的惡習,「貪行」不潔的事,已達到嚴重不潔的程度。由於事情涉及嚴重的不潔,所以該由司法委員會處理。如果犯過者沒有表現敬虔的悔改,決心戒絕色情資訊,他就會被開除。另一方面,如果同一個弟兄曾邀請別人到他家裡觀看色情資訊,實際上等於助長這種敗行,他就是恬不知恥、有無恥的行為了。
在聖經裡,「無恥的行為」總是牽涉到嚴重的罪,通常跟性有關。長老要決定人是否有無恥的行為,就該留意當事人是否明目張膽、放浪形骸、污穢不潔、厚顏無恥或傷風敗俗。另一方面,如果人嚴重違反耶和華的律法,雖不至於表現恬不知恥的態度,卻可能是「貪行」不潔的事,長老就要視之為嚴重的不潔,加以處理。
要裁定一個人有沒有達到嚴重不潔或有無恥行為的地步,是一項嚴肅的責任。事情牽涉到人的生命。因此,負責處理這類案件的長老,應該祈求上帝賜予聖靈,幫助他們有明辨是非的能力和悟性。長老要盡力保持會眾潔淨,他們的裁決必須完全基於上帝的話語,以及「忠信睿智的奴隸」所提出的指引。(馬太福音18:18;24:45)在現今邪惡的日子裡,長老比以往更要謹記這番話:「你們要當心自己所行的,因為你們審判不是為人,而是為耶和華。」(歷代志下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