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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耶和華的組織裡多做主工

在耶和華的組織裡多做主工

在耶和華的組織裡多做主工

弗農·祖布科口述

我在加拿大一個農場長大,這個農場位於薩斯喀徹溫省的斯特嫩村附近。爸爸叫弗雷德,媽媽叫阿黛拉。我有一個姐姐和三個弟妹,名字分別叫奧雷莉婭、阿爾文、阿莉格拉、達里爾。爸爸媽媽努力養育我們,不辭勞苦地照料我們的屬靈需要。至今我們仍很感激爸爸媽媽教導我們認識聖經的真理。

爸爸是個受膏基督徒,勇敢地傳講聖經的信息。為了養家糊口,他辛勤工作。不過,爸爸也設法讓所有人都知道他是上帝手下的見證人,因此隨時隨地都向人談論聖經的真理。他的熱心,他的勇氣,我永遠都不會忘記。爸爸常常對我說:「要在耶和華的組織裡多做主工,這樣你就可以免去許多煩惱。」

我們經常在斯特嫩和附近社區的街頭傳道。有時我很害怕在街上作見證,因為每個鎮總有些街頭惡霸,他們看見我們是孩子,就會走過來欺負我們。我記得八歲時有一次站在街角,拿著《守望台》和《警醒!》,突然被一群小夥子包圍。他們把我頭上的新帽子搶去,掛在旁邊一根柱子上。幸好有一個年紀較大的弟兄一直在附近照應著我,他一看見我被人欺負,就走過來問:「弗農,有什麼事發生?」那些小夥子立即跑掉。經歷了這件事,雖然心裡很不是滋味,卻讓我學到,在街頭傳道時不該老是站著,像根柱子一樣動也不動,而該走動走動。在我成長期間,這樣的磨煉也使我有勇氣挨家傳道。

我和阿爾文在1951年5月受浸,當時我13歲。發表浸禮演講的是杰克·內森弟兄,他在演講裡勸勉我們要經常向人談到關於耶和華的真理,不要讓任何一個月是例外的,這一點我銘記不忘。 *我們全家一向都認為,先驅工作是最佳的事業。因此我在1958年畢業後,就搬到馬尼托巴省的溫尼伯做先驅。雖然爸爸也喜歡我幫忙料理他的刨木生意,但爸爸媽媽都熱切鼓勵我參與全時服務,支持我搬到溫尼伯去。

人生新一頁

1959年,分部的弟兄呼籲,弟兄姊妹要是環境容許就搬到魁北克省,因為當地需要更多傳道員。我於是響應呼籲,搬到該省的蒙特利爾從事先驅工作。當地的環境跟我家鄉的多麼不同!我不但要學法語,還要適應新的文化。對我來說,這個改變是我人生的新一頁。分區監督曾對我說:「不要說『我們在家鄉是這樣做事的』。」這個勸告對我很有幫助。(哥林多前書9:22,23

我搬到魁北克時並沒有先驅同伴。但之前我在溫尼伯結識了雪莉·特科特,我們在1961年2月結婚,從此這位年輕的姊妹就做了我的永久同伴。雪莉的家人也深愛耶和華。我後來才發覺,雪莉對我原來這麼重要,在隨後的歲月裡一直給我力量和鼓勵。

加斯佩之行

我們婚後兩年就受委任做特別先驅,奉派在魁北克省的里穆斯基服務。在接著的春季,分部請我們在加拿大東岸的加斯佩半島展開傳道旅行。我們的任務就是盡力把真理種子撒遍整個半島。(傳道書11:6)我們在車上放上物資,包括一千多本雜誌、近四百本書,以及一些糧食和衣服,之後就展開為期一個月的傳道旅行。我們探訪加斯佩的所有小村,工作得很有系統。當地的電台警告村民耶和華見證人快要來到,還告訴村民不要接受我們的書刊。不過,大多數村民都誤解了這個宣布,以為電台是替我們的書刊宣傳,結果許多人都接受了書刊。

在那些日子,對魁北克省某些地區的人來說,傳道自由是個很陌生的觀念,因此我們的傳道工作不時被警察阻止。有一次,我們在一個城市傳道,幾乎家家戶戶都接受聖經書刊,但中途有個警察干預,還要求我們跟他到警察局去,我們於是照做。原來這個城市的律師取得禁令,不准我們傳道。由於當天警察局長沒有上班,我於是把多倫多分部的一封信給那個律師看。這封信提供了充分的證據,證明我們享有傳道權利。律師看後,馬上說:「你聽著,我不想惹麻煩。是這個教區的司鐸要我禁止你們傳道的。」為了讓當地居民知道耶和華見證人的工作是合法的,我們立即返回剛才被警方阻止的地點,繼續傳道。

第二天早上,我們去見警察局長,他獲悉我們的傳道工作被阻止後,感到很抱歉,還打電話給那個律師,氣憤憤地跟他論理!警察局長告訴我們,如果遇上問題,應該直接打電話給他,他自會處理。儘管我們不是本地人,也不大會說法語,但這裡的人對我們都很友善,很願意接待我們。我們心裡想:「他們會認識聖經真理嗎?」我們後來就知道答案了,因為多年後我們回到加斯佩,在不同的地點興建王國聚會所,發覺許多聽過我們傳道的人,如今都成了弟兄姊妹。沒錯,促成真理種子生長的是耶和華。(哥林多前書3:6,7

耶和華所賜的產業

1970年,我們生了一個女兒,給她起名叫莉薩。莉薩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為我們的生活增添了不少歡樂。雪莉和莉薩曾多次跟我一起參與王國聚會所的建築工程。莉薩畢業後,說:「爸,媽,我出生以後,你們不得不停止全時服務好一段時間。我想做先驅,彌補你們的犧牲。」如今二十多年已過去,莉薩仍然是個先驅。現在她有了個先驅同伴,就是她丈夫西爾萬。他們有榮幸參與過幾次國際建築工程。我們全家的目標就是保持生活簡樸,讓自己隨時都可以為耶和華效勞。莉薩開始做先驅時所說的話,我一直都沒有忘記。事實上,她給我很大的激勵,推動我在2001年重投全時服務,直至目前我仍然是個先驅。由於加入了先驅行列,我繼續學習凡事信賴耶和華,過著簡樸而心滿意足的生活。

建築人員須具的特質:愛心、忠貞、忠信

耶和華教導我明白,只要願意獻出自己,接受上帝交託的任何任務,就會得享許多福分。我所得享的一個寶貴福分,就是能夠在一個地區建築委員會裡服務,跟許多弟兄姊妹一起參與魁北克等地的建築工程。

有些志願人員在發表演講方面雖然不一定很出色,但在王國聚會所的興建工程中卻有如閃耀的星辰,顯露鋒芒。這些弟兄盡心工作,充分發揮出他們的天賦和才幹,因此總能蓋成美觀實用的建築物,讓弟兄姊妹用來崇拜耶和華。

曾有人問我:「參與王國聚會所興建工程的志願人員最需要有哪些品質呢?」根據我的個人體驗,我發覺志願人員首先必須愛耶和華,愛耶穌,愛弟兄姊妹。(哥林多前書16:14)此外,他也必須是個忠貞、忠信的人。有時我們會發覺有些事不合自己的心意,一旦有這樣的事發生,忠貞的人會繼續支持神治組織的安排。一個人是忠信的話,日後也會很樂意參與其他志願建築工程。

對耶和華滿懷感激

雖然爸爸早已在1985年去世,但他的囑咐叫我銘記在心:要在耶和華的組織裡多做主工。想必爸爸現在正忙著上帝交託的任務,就像其他已到耶和華天上組織去的同工一樣。(啟示錄14:13)媽媽現已97歲,中過風,說話不及以往流暢。不過,她仍記得很多經文,還在寫給我們的信中常常引用一些經文,鼓勵我們繼續忠心地事奉耶和華。有這麼好的父母,我們做兒女的都感激不盡!

我也很感激耶和華賜給我一位賢妻,也就是雪莉。雪莉的媽媽曾勸告她,說:「弗農將會在耶和華的工作上相當忙碌,不能經常跟你在一起,你要學會樂意接受。」這個勸告,雪莉一直謹記在心。我們結婚的時候,也就是49年前,我們想過直到我們年華老去,都會繼續事奉耶和華;如果我們都能夠活著渡過這個制度的毀滅,就會一起回復青春,並繼續事奉耶和華,直到千秋萬世。我們所做的主工實在很多。(哥林多前書15:58)耶和華確實一直眷顧我們,沒有讓我們缺乏任何美好的東西。

[腳注]

^ 6段 關於杰克·內森的生平,請看《守望台》1991年4月1日刊10-14頁

[第31頁的圖片]

「我們全家的目標就是保持生活簡樸,讓自己隨時都可以為耶和華效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