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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函

讀者來函

耶穌對撒都該派的人說,人從死裡復活,「就不娶也不嫁」。(路加福音20:34-36)耶穌指的是地上的復活嗎?

我們都想知道這個重要問題的答案,痛失愛侶的人就更想知道。喪偶的人也許盼望在新世界裡跟復活的配偶再做夫妻。一個弟兄喪妻後,說:「我和妻子都不想結束婚姻關係。我們倆的心願是永遠做夫妻,同心一意地崇拜上帝。雖然妻子不在了,但我的心願始終沒有改變。」我們有理由相信,復活的人能娶能嫁嗎?簡單來說,我們不知道答案。

過去多年來,我們的出版物是這樣說的:耶穌談到復活的人不娶不嫁時,指的可能是地上的復活。我們的出版物也說,在新世界復活的人,看來是不娶不嫁的。 *馬太福音22:29,30;馬可福音12:24,25;路加福音20:34-36)我們當然不該妄下結論,但耶穌的話有沒有可能指復活到天上 呢?讓我們分析一下他的話。

先看看耶穌說這段話的背景。(請讀路加福音20:27-33撒都該派不相信有復活這回事。他們一心要難倒耶穌,於是問耶穌一個關於復活和娶兄弟遺孀的問題。 *耶穌回答說:「人在目前的制度又娶又嫁,可是人有幸配承受未來的制度,從死裡復活,就不娶也不嫁。他們像天使一樣,不會再死,既然是復活的人,就是上帝的兒女了。」(路加福音20:34-36

為什麼我們的出版物說,耶穌指的可能是地上的復活呢?主要有兩個原因。第一,有些人認為,撒都該派問的是關於地上復活的問題。按理說,耶穌在回答中說的也是地上的復活。第二,耶穌最後提到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這些忠心的族長都有希望在地上復活。(路加福音20:37,38

可是,耶穌提及從死裡復活的人時,想到的可能是復活到天上去的人。為什麼這樣說呢?請留意兩個關鍵的詞句。

「人有幸配承受未來的制度,從死裡復活」。上帝認為忠心的受膏基督徒「配得上上帝的王國」。(帖撒羅尼迦後書1:5,11)基於耶穌所獻的贖價,他們蒙上帝稱義,可以得享生命。他們死去的時候,不是被定罪的人。(羅馬書5:1,18;8:1)聖經說受膏基督徒是有福的,是聖潔的,上帝認為他們配得上復活升天。(啟示錄20:5,6)在地上復活的人卻不同,他們當中包括「不義的人」。(使徒行傳24:15)雖然不義的人會復活,但他們的復活可說是「配得」的嗎?

「他們……不會再死」。《和合本》和《聖經新譯本》的譯法是,他們「不能 再死」。他們非但不會再死,而且不能再死。受膏基督徒走完地上的人生旅程,就會復活到天上去,蒙上帝賜予不死的特性;換句話說,他們的生命是無窮無盡、不能毀滅的。(哥林多前書15:53,54)人復活到天上去,就再也不受死亡轄制。 *

根據以上分析,結論是什麼呢?談到復活的人不娶不嫁,耶穌的話有可能是指復活到天上去的人。要是這樣,耶穌的話讓我們知道三件事:(一)他們不娶不嫁;(二)他們不能死;(三)他們像天使一樣是靈體。不過,如果耶穌所指的真的是復活到天上去的人,那麼以下問題就需要解答了。

第一,既然撒都該派想到的可能是地上的復活,耶穌回答時,又怎麼會說復活升天的人的情況呢?反對者問耶穌問題,耶穌不一定順著對方的思路回答。例如,猶太人要求耶穌顯神跡給他們看,耶穌卻回答說:「你們拆毀這座聖殿,我要三天內把它建起來。」耶穌想必知道,猶太人以為他講的是實際的聖殿。「他所說的聖殿,其實是他的身體。」(約翰福音2:18-21)撒都該派向來說沒有復活,也沒有天使。耶穌可能認為,撒都該派不是真心想知道答案,沒必要回答他們的問題。(箴言23:9;馬太福音7:6;使徒行傳23:8)耶穌的門徒卻不同,他們有希望復活到天上去。耶穌可能趁這個機會向門徒透露,人復活到天上後是怎麼樣的。

第二,為什麼耶穌最後提到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呢?他們不是會在地上復活嗎?(請讀馬太福音22:31,32請留意,耶穌先說「關於死人復活的事」,然後才提到以上三位族長。「關於死人復活的事」這個詞組可以表示話題轉變了。既然撒都該派自稱相信摩西所執筆的經卷,耶穌就引用耶和華在荊棘叢中對摩西說的話,進一步向撒都該派證明,地上的復活是上帝的旨意。(出埃及記3:1-6

第三,耶穌談到復活的人不娶不嫁時,如果真的是指復活到天上去的人,那麼在地上復活的人能結婚嗎?上帝的話語沒有直接回答這個問題。如果耶穌提到的是復活升天的人,他的話並沒有透露在地上復活的人能不能結婚。

不過,聖經說得很清楚,婚姻關係隨著配偶的死亡而終止。因此,喪失配偶的人如果想再婚,就不必內疚。這是他們自行決定的事。如果喪偶的人想找個伴侶再婚,別人不該批評他們。(羅馬書7:2,3;哥林多前書7:39

關於新世界的生活,我們可能有很多疑問,這是可以理解的。與其猜測推斷,不如拭目以待。但有一點是肯定的:服從上帝的人一定會快樂,因為耶和華會完完全全地滿足他們的一切需要和願望。(詩篇145:16

^ 4段 請看《守望台》1987年12月1日刊30-31頁

^ 5段 在聖經時代,如果有人死了,沒有留下兒子,死者的兄弟就要娶遺孀為妻,替死者立後。這叫做轉房婚姻的習俗。(創世記38:8;申命記25:5,6

^ 9段 在地上復活的人有希望得享永生,但不會獲賜不死的生命。想知道不死的生命和永生有什麼分別,詳見《守望台》1984年10月15日刊30-3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