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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兒的父親

孤兒的父親

親近上帝

孤兒的父親

出埃及記22:22-24

「上帝在他聖潔的住處做孤兒的父親」。(詩篇68:5)上帝用聖靈啟示的這段話感人肺腑,字裡行間讓人感受到,耶和華上帝對孤苦無助的人滿懷憐恤之情,切望為他們帶來解救。上帝賜給以色列國的律法清楚顯示,上帝很關心孤兒。聖經在出埃及記22:22-24首次提及「孤兒」一詞 *,現在讓我們來查考一下這段話。

上帝警告說:「不可苦待任何孤兒。」(22節)這是上帝的命令,而不是基於人道立場的呼籲。孩童痛失父親,即失去了可倚靠的人,就會很容易受到傷害。人無論如何都不該苦待孤兒。在其他聖經譯本裡,「苦待」一詞被譯成「凌辱」「虐待」或「剝削」。在上帝看來,傷害無父的孤兒絕非無關痛癢的事。事情究竟有多嚴重呢?

聖經接著說:「如果你敢苦待他,他呼求我,我就一定聽他的哀號。」(23節)在原文裡,這段話從複數形式「你們」(22節)轉為單數形式「你」(23節)。這表示不論以整體還是個別而言,以色列人都有義務要服從上帝這個命令。耶和華察看無父的孤兒,側耳聽他們的呼求,並隨時施以援手。(詩篇10:14;箴言23:10,11

那麼,人如果苦待無父的孤兒,使受委屈的孩子呼求上帝,會有什麼後果呢?耶和華說:「我必發怒,使你們死在刀劍之下」。(24節)一本聖經參考書說,經文中「我必發怒」的「字面意思是『我的鼻子冒煙』,這個慣用語的意思是極度憤怒」。請留意,耶和華沒有交由以色列的審判官去執法。無論誰剝削無依無靠的孤兒,上帝都會挺身而出,親自向他施行刑罰。(申命記10:17,18

耶和華從沒有改變。(瑪拉基書3:6)他憐恤喪親的孩童。(雅各書1:27)可別忘記,耶和華是無父孤兒的父親,他必因孩童無辜受苦而大發義憤。人存心剝削孤苦無依的孩子,就難逃耶和華的憤怒。(西番雅書2:2)這些惡人終必知道,「落在永活的上帝手裡,真是可畏」!(希伯來書10:31

[腳注]

^ 「孤兒」一詞在聖經的原文裡約莫出現了40次。雖然「孤兒」的希伯來詞是指男孩,我們卻不該認為,這節經文的原則對女孩不適用,摩西律法也維護她們的權益。(民數記2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