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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到底是什麼?

罪——到底是什麼?

罪——到底是什麼?

一個患病的人打破了體溫計,就可以說自己沒有發燒嗎?當然不可以!同樣,我們也不能因為許多人不接受上帝對罪的觀點,就說世上沒有罪這回事。關於罪是什麼,上帝的話語聖經解釋得很清楚。那麼,聖經到底怎樣說呢?

人人都有罪

約莫兩千年前,使徒保羅哀嘆說:「我願意行的善,我不去行;我不願意作的惡,我反而常作。」(羅馬書7:19)我們老實地反省一下,就會承認自己也有這樣的情況。也許我們很想行事為人能夠符合十誡或其他的準則,但無奈的是,我們沒有人能夠完全符合標準。我們不是故意要違犯誡命,而只是有心無力。為什麼會這樣呢?保羅自己提出了解釋:「如果我做的是自己不願意做的事,那麼,做這些事的,就不再是我,而是常在我身上的罪做的。」(羅馬書7:20

我們人人都像使徒保羅一樣,天生就有這樣的弱點,這證明我們有罪性,身心都不完美。保羅說:「所有人都犯了罪,不能完全反映上帝的榮耀。」為什麼會有這種情況呢?保羅又說:「罪通過一個人[亞當]進了世間,死又通過罪而來,於是死就傳給所有人,因為所有人都犯了罪。」(羅馬書3:23;5:12

始祖的過犯使我們跟上帝疏遠,也使我們失去上帝原本賜給人類的完美身心。雖然很多人不相信這一點,但聖經確確實實是這麼說的。耶穌曾引用創世記頭幾章的某些經文,作為說話的理據,這顯示他相信聖經中關於亞當和夏娃的記載。(創世記1:27;2:24;5:2;馬太福音19:1-5

聖經蘊含的一個重要信息,就是耶穌來到地上救贖信從他的人,使他們能夠擺脫罪的影響。(約翰福音3:16)耶穌的贖價,是耶和華用來拯救有感恩之心的人的方法。我們能不能擺脫罪的影響,全有賴於我們是否接受這個贖價,因為我們根本無法拯救自己。可是,如果我們不清楚上帝對罪的看法,就不能明白贖價是什麼,也很難為此而感激上帝。

為什麼我們需要耶穌的贖價

耶和華創造第一個人亞當時,把他設計成能夠永遠活下去,他只要繼續順服上帝,就不會失去永生。可是,亞當反叛上帝,成了罪人。(創世記2:15-17;3:6)由於行事違反上帝的旨意,亞當不再是完美的人,他與上帝的關係也受到破壞。此後他開始衰老,步向死亡。可悲的是,亞當的所有後代,包括我們在內,都生於罪中,也注定會死於罪中。為什麼呢?

原因很簡單,不完美的父母根本不能生下完美的兒女。亞當的所有子孫一出生就是罪人,而使徒保羅說,「罪的工價就是死」。(羅馬書6:23)然而,正如這節經文的下部分指出,我們是有希望的。經文說:「但上帝藉著我們的主基督耶穌給人的恩賜,就是永生。」換言之,由於耶穌犧牲生命作為贖價,所有順服而有感恩心的人都可以得到潔淨,擺脫亞當的罪所帶來的影響。 *馬太福音20:28;彼得前書1:18,19)我們對此應該有什麼反應呢?

「基督的愛催逼我們」

使徒保羅在聖靈啟示之下,寫下上帝對我們的期望。他說:「基督的愛催逼我們,因為我們斷定,既然一個人替所有人死了……況且他替所有人死,是要活人不再為自己活,而是為替他們死了又復活的主活。」(哥林多後書5:14,15)一個人如果感激上帝安排耶穌獻出贖價,幫助他擺脫罪的影響,而他也渴望表達對上帝的感激,他就應該努力按照上帝的吩咐去生活。要做到這一點,他就必須了解上帝的要求,按照聖經的標準訓練自己的良心,並使自己的行事為人都符合這些標準。(約翰福音17:3,17

我們做聖經譴責的事,跟耶和華上帝的關係就會受到破壞。大衛王跟拔示巴通姦並殺了拔示巴的丈夫之後,他看出自己所犯的是彌天大罪,當時他想必非常羞愧。可是,他最擔心的是自己大大得罪了上帝,而這也理應是他最關心的事。他萬分痛悔地對耶和華說:「我犯了罪,惟獨得罪了你;我做了你視為惡的事。」(詩篇51:4)至於約瑟,當有人引誘他通姦的時候,他聆聽良心發出的警號,就說:「我怎能做這麼大的惡事,得罪上帝呢?」(創世記39:9

由此可見,關於犯罪,我們要考慮的不僅是會不會被人發現而失去面子,或做不到人們眼中的「好人」,而要面對公眾的輿論或受到別人的責備。重點是,我們違犯上帝在性道德、忠實、尊重別人和崇拜等方面所定的誡命,我們跟上帝的關係就會受到破壞。我們蓄意行惡,就等於跟上帝敵對。這個來自聖經的真理確實值得我們深思。(約翰一書3:4,8

世上真的沒有罪這回事了嗎?不是的。人們之所以覺得罪不再存在,只是因為他們用了其他方式去描述錯誤的行為,試圖淡化惡事的嚴重性,或是因為他們不理會自己的良心,令良心變得麻木。所有渴望得到上帝悅納的人,都必須抗拒這種風氣。正如上文說過,罪的工價不光是令我們自尊受損或失去面子,而是死亡。因此,犯不犯罪是個生死攸關的問題。

然而,聖經為我們帶來一個好消息:由於耶穌犧牲生命,付出贖價,我們只要為自己的罪衷心悔改和離棄惡行,就可以得到上帝的寬恕。保羅說:「過犯得赦、罪蒙遮蓋的人多麼有福!耶和華不算為有罪的人多麼有福!」(羅馬書4:7,8

[腳注]

^ 10段 關於耶穌的贖價為什麼能夠拯救順服的人,詳見耶和華見證人出版的《辨明聖經的真理》47-54頁

[第10頁的附欄或圖片]

教會改變立場

對於「靈薄獄」這個主張,大部分經常上教堂的天主教徒都不大明白。最近幾十年,天主教會越來越少提到「靈薄獄」,甚至不再於《要理問答》中談及這個主張。2007年,天主教會在一份文件中正式否定了這個主張。文件說,「基於神學上和禮儀上的理由,我們相信未領洗的嬰兒一旦夭折,也可以獲得拯救,到天堂永享福樂」。(國際神學委員會)

教會為什麼要改變立場呢?就像法國專欄作家亨利·滕克所說,根本的原因是這個主張為教會帶來「一個歷史遺留下來的包袱,從中世紀到20世紀,大權在握的天主教會一直維護這個主張,並常常藉著靈薄獄來恐嚇有孩子的人,迫使他們盡快讓兒女領洗」。教會正式否定這個主張,就是因為想擺脫這個包袱,但這也引起了人們的一些疑問。

聖經的真理還是人的主張?12世紀,神學家就煉獄的問題彼此辯論,事後就出現了「靈薄獄」這個主張。天主教會聲稱,人死後會有一個不死的靈魂繼續存在。可是,那些還沒有領洗的兒童的靈魂到底去了哪裡呢?他們既然沒有領洗,靈魂就不能上天堂,但他們沒有做過壞事,理應也不該到地獄受苦。因此,教會想出了「靈薄獄」這個概念。

然而,聖經清楚指出,死人是沒有知覺的,就跟睡著了一樣。(傳道書9:5,10;約翰福音11:11-14)聖經從沒有說過人有一個不死的靈魂會在死後繼續生存。既然人沒有不死的靈魂,自然也不會有什麼「靈薄獄」。

聖經說,上帝會把基督徒的年幼兒女視為聖潔。(哥林多前書7:14)如果說嬰兒必須領洗才能得救,那就等於否定這句經文了。

教會提出「靈薄獄」這個沒有聖經根據的主張,說上帝會懲罰那些沒做過壞事的人,變相就是把上帝描述為殘忍的暴君,而不是仁愛公正的天父,這確實大大羞辱了上帝。(申命記32:4;馬太福音5:45;約翰一書4:8)難怪誠心敬拜上帝的基督徒向來都覺得這個主張難以接受。

[第9頁的圖片]

我們按照上帝的話語生活,就能跟上帝和別人建立良好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