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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別人,而不是愛金錢和物質

愛別人,而不是愛金錢和物質

秘訣一

愛別人,而不是愛金錢和物質

聖經怎麼說:「貪財是一切禍害的根源」。(提摩太前書6:10

為何不易做到:廣告商想方設法,要令我們覺得自己擁有的不夠多、不夠好。他們希望我們拼命賺錢去買更新、更好的東西。金錢是很有吸引力的,我們一不小心就會變得貪財。可是,聖經說貪財的人永不能活得心滿意足。所羅門王說:「貪愛銀子的人,有了銀子也不滿足;貪愛錢財的人,收入再多也不知足。」(傳道書5:10

如何才能做到:要效法耶穌,學會愛別人而不是愛物質。由於深愛人類,耶穌樂意為人犧牲自己的一切,甚至自己的生命。(約翰福音15:13)他說:「施與比接受更快樂。」(使徒行傳20:35)我們如果養成施與的好習慣,常常為別人獻出自己的時間和其他東西,別人也會以同樣的方式回報我們。這就如耶穌所說:「要常向人施與,你們就必蒙施與。」(路加福音6:38)人追逐金錢和物質,最終只會為自己帶來許多痛苦。(提摩太前書6:9,10)相反,我們愛別人,並受別人所愛,內心就會真正感到滿足。

你能簡化自己的生活嗎?可以減少你擁有的東西,或者不去追求那麼多物質嗎?你這樣做,就能有多點時間和精力去做一些更重要的事,那就是幫助別人和事奉上帝。說到底,我們擁有的一切都來自上帝,不是嗎?(馬太福音6:24;使徒行傳17:28

[第4頁的圖片]

「要常向人施與,你們就必蒙施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