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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真理改變人的一生

聖經真理改變人的一生

聖經真理改變人的一生

一個男子在虔誠的天主教家庭長大,並在司法機關身居要職,為什麼他後來會成為耶和華見證人呢?什麼促使一個恐怖分子不再使用暴力,甚至成為一個基督徒傳道員呢?讓我們來讀讀他們的故事。

「我對於是非對錯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塞巴斯蒂昂·容凱拉

出生年份:1946年

國籍:巴西

認識真理前:虔誠的天主教徒

我的背景:我和家人住在鄉間,距離皮克蒂鎮大約6公里(4英里)。父母有一個小型農場,農場的出產維持了我們的基本生活。由於學校在皮克蒂鎮,所以我買了一輛舊自行車,方便上學。那一帶的居民很貧窮,但皮克蒂鎮卻很乾淨,犯罪率跟其他地方比較也算低。鎮上大部分的男人都在一間為軍隊製造武器的工廠工作。

我很用功讀書,後來考進了附近一個城市的空軍學校。1966年畢業時,我獲授軍銜。之後,我攻讀法律,拿到了法律學位,接著又申請警察局長的職位。1976年,我通過了政府的考試,並獲得錄取,成為警察局長。我的工作有時包括管理監獄。我留意到,耶和華見證人經常前來監獄,申請向囚犯傳道。他們每次來到,總會跟我談一點聖經。我一向十分尊敬上帝,所以當我知道上帝有個名字叫耶和華,而且人可以跟他建立友誼時,就感到很高興。

在司法界,我一步一步地攀上事業的階梯。1981年,我通過了政府的另一個考試,成為省級法官,並在2005年獲委任為聖保羅法院上訴庭的法官。

聖經怎樣改變了我:從法律學院畢業後不久,我開始閱讀聖經。聖經對我的思想產生了頗大的影響。我是個虔誠的天主教徒,家族裡有幾個人是神父,有一個甚至是主教。舉行彌撒時,我常常協助神父,並在神父講道前朗讀禱告書中指定的部分。信奉天主教的家庭一般沒有閱讀聖經的習慣。媽媽知道我閱讀聖經,非常不高興。她嘗試勸阻我,說我這樣做可能會變成瘋子,但我認為讀聖經沒什麼害處,就沒有理會她。

我那麼喜歡讀聖經,很可能是因為受到好奇心的驅使,想知道更多關於神父的事,例如他們在教會裡的職責。我也開始閱讀跟解放神學有關的書刊,但支持這個主張的人所用的論據很不合理,也不合邏輯,令人摸不著頭腦。

那時,我的牙醫(他是個佛教徒)把別人給他的一本書轉送給我,書名是《人從進化抑或創造而來?》 *。我把書收下,心想如果一邊看這本書,一邊對照達爾文寫的《物種起源》,也許是個不錯的主意。這本書的論據很有力,而且合乎邏輯,令人信服。我清楚看出,進化論是毫無根據的。

讀了這本跟創造有關的書之後,我就更渴望認識聖經了。我想得到更多由耶和華見證人出版的書刊。有人告訴我,他認識的一個技工是耶和華見證人。於是我去找那個技工,他給了我幾本書,又問我想不想跟耶和華見證人學習聖經。我拒絕了,因為覺得我可以自己學習。

我剛開始閱讀聖經時,想到自己既然有了家室,跟妻兒一起閱讀聖經不是更好嗎?於是,我們整家人每個星期都一起閱讀聖經。我們是天主教徒,經常跟做神父和主教的人來往。有一次讀聖經的時候,約翰福音14:6的話引起了我的注意,這節經文說:「耶穌[對他的門徒多馬]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要不是通過我,誰也不能到父親那裡去。』」天主教會一直告訴我們,拯救來自神父,但我仔細查考過聖經之後,卻清楚看出耶和華是通過耶穌拯救我們的。

有另外兩節經文也改變了我對天主教會的看法,使我開始懷疑教會的道理。一節是箴言1:7,經文說:「敬畏耶和華是知識的開端,惟有愚人輕看智慧和管教。」另一節是雅各書1:5,經文說:「你們有誰缺乏智慧,都應該不斷祈求上帝,就可以得著所求的了。」我非常渴求知識和智慧,教堂不能滿足我這方面的需要。於是,我不再上教堂了。

1980年,我的妻子開始跟耶和華見證人學習聖經,如果我在家的話,也會加入他們的討論。後來,我也正式跟這些基督徒討論聖經。可是,我們學習了很久才決定受浸成為耶和華見證人。我的妻子在1994年受浸,而我就在1998年受浸。

我的福分:我們在四個孩子還小的時候,就開始按照耶和華的標準教導他們,這使他們得到很多益處。(以弗所書6:4)我有兩個兒子,現在他們都很努力幫助會眾裡的其他信徒親近耶和華,兩個女兒也很熱心傳道。妻子每個月都花很多時間幫助別人認識聖經,而我就在本地的一群會眾裡做長老。

成為耶和華見證人之後,我對於是非對錯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法庭主持審訊時,我會盡量按照耶和華的方式處理問題,考慮事情的所有方面,務求通情達理,只要情有可原就從輕發落。

我處理過許多涉及暴力、虐待兒童和其他嚴重刑事罪行的案件。雖然這樣,我對這些事情並沒有變得麻木。我每次看新聞報導的時候,看見這個世界道德墮落,罪行猖獗,都會感到十分痛心。我很感謝耶和華,他使我明白為什麼罪行會越來越多,也讓我知道這些問題將會一一解決,未來我們會享有美好的前景。

「監獄並未能改造我」——基思·伍茲

出生年份:1961年

國籍:北愛爾蘭

認識真理前:恐怖分子

我的背景:1961年,我在北愛爾蘭的波塔當鎮出生,那是一個繁忙的小鎮,家人信奉基督新教。在我自小所住的小區,有天主教徒也有基督新教徒,雖然大多數家庭都相當貧窮,但大家的關係十分密切,無分彼此。

我年輕時所做的事,現在想起來也覺得羞愧。1974年,我開始參與北愛爾蘭的政治暴力活動,這些暴力活動在北愛爾蘭已經存在多年,但那個時候,在我們居住的地區,情況惡化了。我的爸爸是阿爾斯特地毯廠的經理,一天晚上,他在工廠裡訓練兩個年輕人,他們和家人是天主教徒,住在我們的隔壁。就在那個晚上,有人將一枚炸彈從窗戶扔進他們家的客廳,殺死了他們的父母和弟弟。

情勢越來越壞,甚至演變為大規模的武裝衝突。在天主教徒聚居的地方,基督新教徒的房子被焚毀,他們不得不遷到別處。在基督新教徒聚居的地方,天主教徒也受到襲擊。結果,在我們的小區裡,剩下來的主要是基督新教徒。不久,我因為參與投擲炸彈而遭逮捕,被判監禁三年。

在獄中,我跟另一個囚犯成了好朋友,他是一個很出名的保皇派分子。我們變得像兄弟一樣親,後來他結婚時,我是他的伴郎。監獄並未能改造我們倆。獲釋後,我們馬上恢復以往的政治活動,而且所做的事規模更大。後來,這個朋友再度入獄,更在獄中被人謀殺。

我也成為了襲擊的目標,有一次我的汽車還被人炸毀。然而,這些遭遇反而加強了我的決心,令我更積極投入政治活動。

那時,我協助製作一部紀錄片,紀錄片在英國電視台播出,內容環繞北愛的政治問題。這部紀錄片為我帶來了另一些難題。一天晚上,我回到家裡,發現妻子走了。不久之後,由於那部紀錄片,當局也把我的兒子帶走了。我記得當時自己對著鏡子說:「如果上帝你真的存在,請幫幫我吧。」

接著的星期六,我碰見一個叫保羅的朋友,他原來成為了耶和華見證人,還向我談論聖經。兩天後,我收到保羅寄來的一本《守望台》雜誌,其中一篇文章引述了約翰福音18:36,經文記載耶穌說:「我的王國不屬於這個世界。要是我的王國屬於這個世界,我的臣下就要戰鬥,叫我不致被交給猶太人。可是,我的王國實在不是源於這個世界的。」這節經文對我有很大的影響。從那天起,我的人生開始轉變了。

聖經怎樣改變了我:保羅開始跟我討論聖經。後來,他請一個叫比爾的傳道員繼續教導我。我是一個很難教的學生。我會提出很多聖經問題,還常常請牧師來加入討論,好證明比爾所說的是錯誤的。可是,我從他們之間的討論,漸漸看出哪些才是聖經的真理。

我記得有一次,我叫比爾不要來我家跟我討論,因為小區周圍都設了路障,他來的話,人們肯定會把他的車子充公甚至燒掉。可是,比爾如常前來。他沒有開車,而是騎自行車來的。試問誰會充公一輛自行車呢?另一次,比爾在我家跟我討論聖經時,一些警察和軍人來逮捕我。他們把我押走時,比爾大聲叫我要信賴耶和華。這些都是十分難忘的經歷。

我第一次到耶和華見證人的王國聚會所參加聚會時,想必令某些人嚇了一跳。當時我頭髮很長,戴了一隻耳環,身上穿著的那件皮夾克,讓人一看就知道我屬於哪個政治組織。然而,叫人難以置信的是,耶和華見證人竟然對我很好,這令我很感動。

我學習聖經之後,仍然跟以前的朋友來往。可是,聖經的真理漸漸觸動了我的心,我看出要事奉耶和華,就得改變自己的政治觀點和社交圈子。要這樣做並不容易。但隨著我學到的聖經知識越來越多,我從耶和華得著力量,能夠作出改變。我剪去長髮,不再戴耳環,還買了一套西服。聖經知識也幫助我改善對待別人的態度。

我的福分:過去,我的生活離不開罪行和恐怖活動,本地的警察都很熟悉我。現在,他們對我的看法改變了。例如,我第一次參加耶和華見證人的大會時,去程和回程都得由警察押送。換言之,他們把我從北愛爾蘭送到愛爾蘭的納文鎮,然後又把我送回家。現在我去參加大會,已經不用被押送了。我也可以自由地跟保羅、比爾和其他基督徒朋友一起傳道。

由於品格和行為改善了,我符合資格成為基督徒會眾的成員。在會眾裡我結識了路薏絲,後來跟她結為夫婦。此外,當局也讓我再次跟兒子一起生活。

每當我回顧自己的一生,想到自己曾為別人帶來痛苦和傷害,都會感到很難過。但我的經歷可以證明,聖經的確能夠將人改變過來,使那些像我一樣誤入歧途的人,能夠過上有意義有希望的生活。

[腳注]

^ 12段 耶和華見證人出版,現已絕版。

[第12頁的精選語句]

媽媽知道我閱讀聖經,非常不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