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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廖爾區域法院

2019年6月11日
俄羅斯

丹尼斯·克里斯滕森於2019年5月16日在法院發表的辯護詞

丹尼斯·克里斯滕森於2019年5月16日在法院發表的辯護詞

在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的訴訟聽證會上,丹尼斯·克里斯滕森用了接近一個小時的時間陳述自己的辯護詞。以下就是他在法庭上所作的有力證詞(原文為俄語):

許多年前,一個邪惡的人説過以下的話:「謊言越重複,就變得越真實」,換句話説:謊言重複一千遍就是真理。那個惡人正是使用這樣的手段,讓人把他説過的謊言當作真話來傳播,結果很多無辜的人深受其害,很多問題也隨之而來。

這已經是過去的事了,今天21世紀的人們以為,自己已經接受了良好的教育,從歷史學到教訓,不會像當時的人那樣受騙。

但事實並非如此。那些指控我和其他俄羅斯耶和華見證人的人,依舊在使用上述的手段。這些針對我們的謊言,同樣使很多無辜的人受害,也同樣導致了許多問題。

在我的案件上,這個謊言就是:我在秘密統籌政府所禁止的「耶和華見證人奧廖爾地方宗教組織」[當地的法人團體]的活動。

這項指控在案件的審理過程中不斷重複,儘管毫無根據,但是謊言也逐漸被變成真理了。

實情是,我並不是「耶和華見證人奧廖爾地方宗教組織」的一員。

我的確是一位基督徒,一位耶和華見證人。我和朋友只是參加耶和華見證人的和平宗教聚會,與「耶和華見證人奧廖爾地方宗教組織」沒有任何關係。根據俄羅斯聯邦憲法第28條,我們的聚會是完全合法的。

「耶和華見證人奧廖爾地方宗教組織」被禁止後,我沒有參與過他們的活動,所以沒有違犯俄羅斯法律。我從來沒有參與過極端組織的活動。

很多人問我:「為甚麽耶和華見證人的和平聚會被指控為極端組織活動,他們到底做了甚麽極端行為?」我告訴他們:「我也不知道!」

耶和華見證人愛身邊的人,就像愛自己一樣。他們努力為社會作出貢獻。他們奉公守法、誠實納税。他們到底做了甚麽極端行為?我真的不知道。即便在整個案件審理期間,我也沒找到這個問題的答案。

[奧廖爾的]法人團體大約有10位成員,當局指控我在這個團體被法院以極端主義的罪名解散後,仍繼續支持該團體的活動。我甚麽時候支持過這個法人團體?我怎樣支持這個法人團體的活動?我做了哪些涉及極端主義的活動?

在整個案件審理期間,當局無法回答以上的問題。原因很簡單,因為他們編了一個謊言,還想重複這個謊言,讓它逐漸變成事實。

在俄羅斯,有些人極力把耶和華見證人誣衊為極端組織。但這是不公平的,也絶不是事實。耶和華見證人絶不是極端分子。請看以下證據:

首先,耶和華見證人不會參軍也不會參與戰爭。在二戰時期的德國,他們寧願犧牲生命,也拒絶加入納粹國防軍,拒絶參與蘇德戰爭,拒絶前去戰場殺死蘇聯士兵。

在蘇聯時期,耶和華見證人遭遇殘酷迫害,被指控反對共産主義,危害國家安全。但是耶和華見證人從來沒有仇視迫害他們的人。

今天,耶和華見證人是由全世界不同民族、國家的人組成的弟兄團體。他們精誠團結、和平共處。這證明了,儘管世人四分五裂,我們還是能够克服阻礙,團結起來。

第二,在這個世界上,除了俄羅斯以外,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指控耶和華見證人為極端組織。耶和華見證人在全球超過200個國家和地區和平地崇拜上帝。他們以和平為人所知,從未參與過極端活動。

他們因為聖經的教義而團結起來,努力培養聖經中的美好特質,例如:愛心、喜樂、安寧、耐心、仁慈、良善、信心、[温和]和自制。

在聖經中,以上這些特質被稱為「神聖力量的果實」,而這些特質不會對社會造成任何危害,與極端活動沒有任何關係,反而能造福社會。

第三,當局濫用俄羅斯的「反極端主義法」打壓耶和華見證人,這種行徑遭許多俄羅斯的人權專家譴責。許多專家清楚指出,這種行徑實在令俄羅斯這個民主法制的國家蒙受恥辱。如果耶和華見證人真的參與過任何極端組織活動,那麽專家們也不會作出以上譴責。

第四,國際社會也譴責俄羅斯濫用「反極端主義法」來打壓耶和華見證人。歐洲議會促請俄羅斯當局不要再濫用相關法律攻擊耶和華見證人。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多次表示,俄羅斯當局的行為是不公正的,他們是在迫害一群和平和無辜的人。

耶穌曾這樣警告跟隨他的人:「他們要是迫害了我,也會迫害你們。」(約翰福音15:20 a耶穌後來被控有罪而且被處死。他被指控為異端,也就是從事極端活動。這真是天大的冤屈。

我們的時代不是公元1世紀,也不是中世紀。我們生活在21世紀,我們所有人理應享有人權保障和宗教信仰自由。

禁止一個人崇拜上帝,而且因為他崇拜上帝,就把他送進監獄,這樣做有公正可言嗎?這種事只會在極權國家發生,而不應該在民主法制國家,或者説,努力成為民主法制國家的俄羅斯發生。

在我的案件上,有些人認為,如果你相信並且公開表示自己的宗教是正確的宗教,那麽你就是極端分子。這完全不合邏輯,因為所有有宗教信仰的人都會認為自己的宗教是正確的宗教。如果他們不相信自己的信仰是正確的,那為甚麽還繼續相信?

如果這樣的證據足以判定一個人為極端分子,那麽,耶穌基督就是一個極端分子了。他對本丢·彼拉多説:「我要給真理作見證,我是為這件事而生,為這件事來到世上的。凡是在真理這邊的,都聽我的聲音。」(約翰福音18:37

耶穌的意思是,我們能[在聖經裏]找到真理。耶穌向門徒傳講真理,也教導他們真理。這指的並不是一般的真理,而是關於上帝旨意的真理。上帝的旨意是讓大衛王的後人耶穌成為大祭司和上帝王國的君王。

耶穌説過,他來到世上的主要目的和職務是傳講王國的真理。那麽,今天的世人會因為他傳講真理就把他視為極端分子嗎?

耶和華見證人跟隨耶穌的榜樣,傳講真理,也就是已經寫在聖經裏的保證:只有上帝的王國才能解決人類的一切難題。耶和華見證人把聖經的信息分享給所有人。

有一次,耶穌在禱告中對上帝説:「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你的話語就是真理。」(約翰福音17:17)因此,全人類都需要聽到聖經的真理。這個真理很重要,也對人有益,和極端主義沒有任何關係。

世上不是只有耶和華見證人這麽重視聖經。俄羅斯科學家米哈伊爾·羅蒙諾索夫説過:「造物主給了人類兩本書。一本展示了他的大能;另一本揭示了他的旨意。第一本書就是他創造的大自然…⁠…第二本書就是聖經。」

毫無疑問,羅蒙諾索夫仔細研究過聖經,所以他説得沒錯。通過觀察大自然,我們可以從上帝身上學到很多;但是通過學習和研究他的話語聖經,我們可以學到更多。

聖經裏有句話説:「聖經全都是上帝指引人寫下來的,對於教導…⁠…按正義的標準施行管教,都有益處,讓崇拜上帝的人完全勝任,裝備齊全,能够做各種美善的工作。」(提摩太後書3:16,17)是的,聖經能够讓人做各種美善的工作!

我參與的基督徒聚會跟「耶和華見證人奧廖爾地方宗教組織」這個法人團體無關。我們在這些聚會中學的正是怎樣為别人做各種美善的工作。

我們在法庭上觀看過兩段錄像,也就是我們在2017年2月19以及26日舉行的聚會。這兩段錄像顯示我們的聚會沒有極端主義的跡象。我們在聚會中,學習的是可以造福所有人的聖經原則。聚會的氣氛和諧而喜樂,就像全世界任何一個地方的耶和華見證人的聚會一樣。

我們所學的聖經教導不但不會危害社會,反而可以為社會帶來很大益處,給許多人帶來安慰。例如對於痛失親友的人,聖經作出這樣的保證:「連死亡這最後的敵人也會被消滅。」(哥林多前書15:26

對於所有人來説,死亡都是可怕的敵人,但是對於上帝來説,死亡並不可怕。他在以賽亞書25:8保證説:「他會永遠吞滅死亡。至高主宰耶和華會擦去所有人臉上的眼淚。」

想想看,前景多麽美好!不會再有葬禮和墳墓,上帝會實現他的奇妙承諾,復活死人。到時,人們不會再悲傷流淚,而會喜極而泣,所有因為死亡而來的痛苦悲傷都會一去不復返!

聖經的這個希望帶給我很大安慰,因為我也曾失去許多摯愛的親人,包括我深愛的祖母海爾加·瑪格麗特·克里斯滕森,她在我被囚禁期間去世。

她是我們家第一個學習聖經並成為耶和華見證人的人。她教導我的父親真理,然後也教導了我。她的鄰居、同事和親戚,都愛她並尊重她。

她也愛和尊重所有人,無論别人有甚麽信仰,生在哪個國家,有怎樣的膚色,她都努力幫助他們。也許有人會説她是極端分子,不過大部分有理智的人都不會同意這種説法。

我熱切期盼上帝復活她的那一天,我們將在那個時候重聚。很不幸,我因這宗荒謬的極端主義指控而被囚禁,無法參加她的葬禮,無法在這段悲傷的日子安慰我的家人。

聖經中關於復活的希望大大安慰了我,也讓我確信,我不會永遠失去她。有一天,我們會在上帝王國統治下,在潔淨的地球上重聚。如果這個希望可以安慰我,我也確信可以安慰其他人。

在聚會裏,我們學習的另一個聖經真理是,將來地球會變成樂園,人人都會享有安寧,都會有充足的食物;沒有人會再生病,正如以賽亞書33:24記載的那樣:「沒有居民會説:『我病了』。住在這片土地上的人,罪都赦免了。」

分享這樣的信息會危害社會嗎?絶不會!這些保證反而會為人帶來希望和快樂。正如耶穌所説:「聽見上帝的話語又遵守的人才有福!」(路加福音11:28

一個人是否相信聖經的話,是他自己的選擇。上帝從不强迫人崇拜他。在耶利米書29:11,他的話語這樣寫着:「耶和華説:『我很清楚我想要為你們做甚麽,我要賜安寧,不是降災禍,要讓你們有前途有希望。』」

上帝希望我們所有人過上最好的生活,方法就是與他建立親密的友誼。耶和華見證人邀請所有人選擇這樣的生活方式,與上帝建立友誼,永遠享受生命。我們所做的與極端主義毫無關係。但是為甚麽有人控告我從事極端主義活動,並要求對我處以六年的監禁呢?

我根本沒有做過任何犯法的事,也不是極端分子。我的鄰居、本地警察,以及羈押處的官員,都認為我是個好人。因此,我很想再問一遍剛才的問題:為甚麽有人控告我從事極端主義活動,並要求對我處以六年的監禁呢?

我不能理解,而且過去兩年被羈押期間,我都一直不理解。也許上訴法院可以提供更具體的解答,因為初審法庭沒有給我解答。

正如我之前所陳述,我們生活在21世紀,不是中世紀。人類社會已經取得了很多進步,可悲的是,在今天的俄羅斯,人們仍舊因為信仰遭受迫害,甚至折磨。

在2019年2月15日,有7位耶和華見證人在蘇爾古特被審訊。審訊人員用暴力手段嚴刑逼供,讓被審訊的人説出審訊者想要的答案。根據俄羅斯聯邦憲法第51條,在俄羅斯的所有人,有權拒絶作出對自己或者家人不利的證詞。顯然,這幾位耶和華見證人通過這條法律享有的權利和保障遭到侵犯。

審訊人員强迫他們舉起雙手,跪在地上,擊打他們的頭部和身體,並且羞辱他們的民族和信仰;審訊人員把塑料袋套在他們頭上,用膠帶封住袋口,纏繞在脖子上,使他們不能呼吸。他們的雙手被人從身後綁起來,雙腳也被綁住。審訊人員對他們大喊大叫,强迫他們説出某些供詞。有幾位耶和華見證人因為窒息而休克,幾乎死去。審訊人員朝他們潑水,還對他們施行電擊。

這些暴行都被詳細記錄下來,卻沒有人對審訊委員會提出指控。相關執法人員完全無視這些暴行,或對外聲稱傷害都是受害者自己造成的。多麽荒唐、無恥的謊言啊!

這些行為會成為俄羅斯現代歷史的污點。希望那些行凶的人會受到審判和嚴懲。他們怎麽可以這樣對待人?怎麽可以使用這樣慘無人道、駭人聽聞的方式行凶?他們就像當年的希特勒和斯大林[史達林]一樣。我們絶不想看到這樣的事重演。我衷心希望正義能够早日得到伸張。

我的初審判決這樣説:「一個宗教組織被法院判定為極端組織並被解散後,如果一個人繼續從事這個宗教組織的活動,這個人就會被視為極端分子,將受法律制裁。」這樣的説法是合理的。但這和我有甚麽關係?

完全沒有任何關係!我與「耶和華見證人奧廖爾地方宗教組織」沒有關係,我絶沒有繼續支持該法人團體的活動。

我是個基督徒,所以我會參加聚會,而且我們的聚會與「耶和華見證人奧廖爾地方宗教組織」這個法人團體絶無關係。我所參加的所有活動都受俄羅斯聯邦憲法第28條保護。

我不認為自己所做的事,是在支持這個被禁止的「耶和華見證人奧廖爾地方宗教組織」。在法庭上播放過的一段電話錄音中,我對朋友説:「我們屬於一個與『耶和華見證人奧廖爾地方宗教組織』和『行政中心』[耶和華見證人俄羅斯分部辦事處]沒有關係的宗教小組。」

初審法院無視證據,卻接受一位秘密證人的假證詞。這個人是俄羅斯聯邦安全局的特務,名叫A.P.葉爾莫洛夫。上訴法院可以證實,這個人的真名其實是奧萊格·根納季耶維奇·庫爾久莫夫。

一開始,奧萊格·庫爾久莫夫在對檢察官的證詞中聲稱他甚麽都不知道,而且根據俄羅斯憲法第51條,拒絶作出對自己不利的證詞。第二天,他使用自己的化名A.P.葉爾莫洛夫作了一個完全不同的證詞,後來還交代更多細節。

法庭曾播放過兩段我們舉行基督徒聚會的視頻,聚會時間為2017年2月19日和26日。視頻清楚顯示,這些聚會與「耶和華見證人奧廖爾地方宗教組織」沒有關係,而奧萊格·庫爾久莫夫顯然就是偷偷拍下視頻的那一位。很明顯他當時藏着攝像機,他走到哪兒,攝像機就拍到哪兒。有人接近他的時候,可以清楚聽見他説:「你好,我叫奧萊格。」

看來事情的經過是這樣:他是俄羅斯聯邦安全局派來的間諜。他先參加我們的聚會,偷偷拍攝我們的宗教活動。後來,他使用真名,假裝自己甚麽都不知道。接下來的一天,他又用化名,對檢察官説出假證詞,接着又在法庭上重複這些假證詞。這種事情公正嗎?

根據法律,俄羅斯聯邦安全局的特務不得用假身分出庭作證。然而檢察官、檢察院、初審法院全都無視法律,允許這個人用假身分作偽證。現在,我成了偽證的受害人。我實在無法理解為甚麽法院會允許這種事情發生。

讓我感到匪夷所思的是,執法機關居然容許這種事情出現,他們不是更應該遵守俄羅斯法律嗎?但是現在他們無視法律,容許不公的事情發生。

請上訴法庭不要誤解,我跟執法機關的人沒有任何個人恩怨,我覺得他們都是好人,以後我們都可以做朋友,一起喝杯咖啡,一起愉快地聊聊這裏發生的事情。但是我對他們的工作有看法,我覺得他們所做的工作非常糟糕,用「非常糟糕」已經是最輕的説法了。

看來初審法院很想讓這個政府特務來做假證指控我。為甚麽呢?因為這個特務的良心已經麻木,只要為了達到目的,把我送進監獄,就可以隨意説謊。

這樣的證人怎麽可以相信?他們所説的話怎麽可以作為法庭的證詞?接受他們的證詞,把無辜的人送進監獄,公正何在?

法院召開過很多次延長審前羈押的聽證會。大約兩年前,我在其中一次聽證會上,提出的訴求是:「請給我自由,讓我的生活回歸正常。」現在,我再一次提出這項訴求。

關於我被羈押一事,我認為他們不只是想判我有罪,把我關起來,而是想讓我從公衆的視線消失,這樣就沒人知道法庭上發生了甚麽。

我認為當局在審前和審訊期間把我持續羈押是非法而且殘忍的。這樣做讓我無法為出庭辯護作出足够的準備,也無法充分地向公衆陳述所發生的事情。儘管如此,我深信公正的一天還是會到來!

我想要重新得到自由,讓生活回歸正常,這樣就能平靜地與我的妻子伊琳娜一起在這個美麗的城市生活。將近兩年,我沒有自己的生活,處處受到控制。

俄羅斯聯邦安全局毁謗我,詆毁我的名聲。他們竄改文件和證據,並且使用假證人提供的偽證來指控我。

他們這樣做,是想把一個和平的宗教信徒誣衊為極端分子,説我危害别人並且危害俄羅斯國家安全。他們提出的指控實在荒唐可笑。

可悲的是,初審法院竟然無視事實,認可這些指控。尊敬的法官,請還原事實,伸張公正,還我自由!

正如我在三個月前的申訴:「我唯一能够接受的判決就是:被判無罪和釋放,並得到道歉和賠償。這是我最基本的要求!」現在我的申訴沒有改變。

除此之外的任何判決都是不公的,而且我會向斯特拉斯堡的歐洲人權法院上訴。在那裏,我一定能勝訴。

一旦我取得勝訴,歐洲人權法院、全世界人民、衆多俄羅斯的高級官員,包括總統弗拉基米爾·弗拉基米羅維奇·普京[普丁],都會為奧廖爾區域法院的不公判決感到驚訝和詫異,因為這裏居然如此無視證據,並且企圖把謊言傳為真理。

難道伸張公正真的需要等待這麽久嗎?如果上訴法庭依然判我有罪,那我想對全體出庭人士,以及所有關注這個案件的人士説:「我已經準備好為公正而戰了!」

我不會放棄,因為我確信自己是無罪的,公正站在我這邊。即使我真的因不公而被判入獄,我也毫不畏懼。

我毫不畏懼,也毫不擔憂。我的内心充滿平靜和安寧。因為我的上帝耶和華永遠不會捨棄我。這首美麗詩歌的詞句,對我來説已經實現了:

「仁愛正義的上帝,

必不忘記我表現的愛。

他常陪伴我身邊,

我倚靠他絶不孤單。

上帝賜予我一切,

每天守護我直到永恆。

耶和華是我的上帝、

慈父、良朋。」

我申訴完畢。謝謝聆聽!

a 本篇譯文的經文採用《聖經新世界譯本》修訂版,丹尼斯在原話中引用的是俄羅斯教會的聖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