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日
俄羅斯
歐洲人權法院保障隱私權,裁定耶和華見證人勝訴
紐約——2013年6月6日星期四,歐洲人權法院命令俄羅斯政府賠償茹科娃女士和阿維爾基娜女士的損失,給每人5000歐元(6622美元)。原因是,俄羅斯官員未經這兩位女士的同意,就擅自取得她們的病歷。法院裁定這種行為侵犯了她們的隱私權,而人民的隱私權則是歐洲人權公約所保障的基本人權之一。
這宗案件經過五年的時間才審結。早在2007年,聖彼得堡市的副檢察官下令,要市內的醫院把每宗「耶和華見證人拒絕輸血或血成分的案子」都呈交到檢察官辦公室,但事前卻沒有通知病人或取得病人的同意。因此,2009年3月9日,耶和華見證人告上歐洲人權法院,請求審理阿維爾基娜等人訴俄羅斯案。歐洲人權法院作出裁決時形容俄羅斯政府的這個行動「專制野蠻」,並強調當地的醫院把病人的個人資料提供給政府當局,根本是「沒這個必要或沒充分理由的」。
俄羅斯耶和華見證人的發言人格里戈里·馬丁諾夫指出,這宗案件的裁決帶來好的結果,他說:「由於法院這次裁決,不但所有俄羅斯人,歐洲委員會其他成員國的人民的基本權利都可以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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