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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8日
保加利亞

歐洲人權法院對保加利亞的耶和華見證人作出有利的裁決

歐洲人權法院對保加利亞的耶和華見證人作出有利的裁決

2020年11月10日,歐洲人權法院判保加利亞政府侵犯了耶和華見證人的宗教自由權。保加利亞政府一直阻礙在瓦爾納市的王國聚會所建築工程,以致工程停擺10年多。歐洲人權法院的這項裁決意味着當局應該讓工程繼續進行。另外,法院也勒令保加利亞政府必須向耶和華見證人賠償9600歐元。

2006年1月,弟兄們在瓦爾納市購買了一塊地,準備興建王國聚會所。瓦爾納市政府在2007年5月發出建築許可。弟兄們在收到許可後,馬上開始施工。但在同年7月,市長下令停工,聲稱弟兄們違反了建築規定。不僅如此,某個知名的黨派還在工地張貼海報,並舉行大規模的抗議活動,反對建築工程進行。

歐洲人權法院的判決書上顯示,瓦爾納市政府公然抹黑耶和華見證人,而且公開支持示威活動。市長還在媒體面前表示支持示威者的行為。

市長和其他官員顯然對耶和華見證人帶有偏見,但他們卻聲稱建築工程之所以被終止是因為土地分類有問題,而不是因為宗教歧視。

弟兄們多次向保加利亞法院上訴,包括最高法院,但都被駁回。在這期間,當地會衆不得不租用場地來舉行聚會。

歐洲人權法院以6票對1票判耶和華見證人勝訴。法院認為瓦爾納市政府阻撓耶和華見證人興建聚會所的行徑,違反了歐洲人權公約第9條和第11條保障的「思想、良心和宗教信仰自由」。

我們希望市政府的官員們會按照歐洲人權法院的判決,讓弟兄們完成聚會所的建築工程。我們也希望這個建築工程不只能給當地的人帶來益處,還能給耶和華帶來榮耀。我們很感激耶和華一直幫助在保加利亞的弟兄們。(詩篇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