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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7日
土庫曼斯坦(土庫曼)

土庫曼斯坦必須為侵犯人權作出賠償

土庫曼斯坦必須為侵犯人權作出賠償

最近,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針對土庫曼斯坦(土庫曼)四宗案件,判定該國政府不當地懲處依良心拒服兵役的人。 a委員會也指出,該國將犯人關在環境惡劣的監獄裡,侵犯了《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下文簡稱《公約》)所保障的人權。委員會要求土庫曼斯坦就違反國際人權法規一事作出賠償。

因拒服兵役遭兩次判刑

2015年3月,人權委員會審查札費爾·阿卜杜拉耶夫的案件,他是一位耶和華見證人,曾兩次因良心的緣故拒服兵役而被判有罪。2009年4月,札費爾在達紹古茲市法院受審,他向法官解釋自己基於聖經的理由拒絕使用武器、學習戰事、參與軍事活動,但願意服替代役。不過,法院還是以「逃避兵役」的罪名判他緩刑 b24個月。

距離緩刑期滿還有11個月,札費爾又再次被徵召,並被同一個法院傳喚出庭。他還是不願服兵役,這一次法院判他入獄24個月。

「公民有權享有思想自由、良心自由、宗教自由,就自然也有權依良心拒服兵役。任何人要是覺得強制性兵役會違背他自己的宗教或信仰,他就有免除兵役的權利。」——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

人權委員會表示,法院因札費爾拒服兵役將他判刑兩次,違反了《公約》第14條第7款:「任何人依一國法律及刑事程序經終局判決判定有罪或無罪開釋者,不得就同一罪名再予審判或科刑。」更重要的是,委員會指出這兩次的判決違反了《公約》第18條第1款:「人人有思想、信念及宗教之自由。」

獄中的遭遇

札費爾一被送達賽迪LB-E/12的監獄,獄方立刻將他單獨監禁10天。單獨監禁期間,札費爾慘遭獄警毆打和虐待。

2010至2011年間,另有3位耶和華見證人男子因拒服兵役被監禁。他們分別是艾哈邁德·哈迪柏格諾福、馬哈茂德·哈迪柏格諾福,以及松納·賈帕羅。他們向賽迪獄方報告,自己於被囚期間多次被獄警毆打。

札費爾·阿卜杜拉耶夫

關於監獄的惡劣環境,4位耶和華見證人都提出類似的證詞。一間牢房關了大約40人,牢裡衛生條件惡劣,所有人都只能坐在水泥地上,晚上也只有骯髒的毯子可以蓋,且不夠所有囚犯使用。

2015年10月,人權委員會對艾哈邁德、馬哈茂德、松納的案件作出的裁決與札費爾案類似。委員會表示,土庫曼斯坦政府對待他們的方式違反了《公約》第7條:「任何人不得施以酷刑,或予以殘忍、不人道或侮辱之處遇或懲罰。」委員會也指出,牢房的糟糕環境違反《公約》第10條:「自由被剝奪之人,應受合於人道及尊重其天賦人格尊嚴之處遇。」

要求土庫曼斯坦為侵犯人權作出賠償

雖然土庫曼斯坦的法律強制規定男性公民服兵役,但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依照《公約》維護人因信仰緣故拒服兵役的權益。因信仰的緣故將人定罪或判刑,就是剝奪了他們「思想、信念及宗教自由」的基本人權。

人權委員會要求土庫曼斯坦政府「立法保障依良心拒服兵役者的權利」。委員會也要求該國針對監獄裡「殘忍、不人道、使人喪失人格尊嚴」的虐待行徑展開調查,並起訴所有涉案人員。委員會還要求該國賠償依良心拒服兵役者的損失,包括給予賠償金和消除他們的案底。

期待政府進一步改善現況

土庫曼斯坦政府已經作出改善,保障依良心拒服兵役者的人權。該國在2015年2月釋放最後一名依良心拒服兵役的耶和華見證人。

不過,在土庫曼斯坦仍有良心犯被監禁,包括巴赫拉姆·漢德莫夫。他是一位有家室的耶和華見證人,2015年3月14日,他的家正在舉行宗教聚會時,警察突然前來搜查,並將他移送法辦。後來法院因他參與宗教活動判他4年監禁。現在巴赫拉姆被囚禁在賽迪一個環境惡劣的勞動營裡,飽受不人道的對待。

耶和華見證人和土庫曼斯坦的人民都期待該國履行對國際的承諾,尊重基本人權,包括思想、良心及宗教自由的權利。

a 參看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來文:No.2218/2012,札費爾·阿卜杜拉耶夫訴土庫曼斯坦一案,2015年3月25日(CCPR/C/113/D/2218/2012);No.2221/2012,馬哈茂德·哈迪柏格諾福訴土庫曼斯坦一案,2015年10月29日(CCPR/C/115/D/2221/2012);No.2222/2012,艾哈邁德·哈迪柏格諾福訴土庫曼斯坦一案,2015年10月29日(CCPR/C/115/D/2222/2012);No.2223/2012,松納·賈帕羅訴土庫曼斯坦一案,2015年10月29日(CCPR/C/115/D/2223/2012)

b 緩刑係指在一段考察期內滿足一定的條件,換取人身自由不必入獄。札費爾·阿卜杜拉耶夫一案中,他首次被判刑時,要接受警方監控一段時期,但不需要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