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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5日
法國

法國最高行政法院維護了公正

法國最高行政法院維護了公正

「我很高興跟你見面,跟你談過之後,心裡很舒服,很愉快。學習聖經讓我找到了人生的意義。」

「你要經過很多法律程序,辦理很多手續,才能到監獄來看我,給我心靈上的幫助,真的謝謝你。」

「上帝聽了我的禱告,所以他派你來。」

以上是法國一些囚犯的心聲,他們都很感謝耶和華見證人到監獄中幫助他們認識聖經,給他們心靈上的安慰。

2013年10月16日,法國最高行政法院作出一項對耶和華見證人有利的判決,終止了耶和華見證人受到的不公平對待。從此,耶和華見證人可以獲得批准,當囚犯要求牧養時,以神職人員的身份到獄中探訪他們。 *

當局不容許耶和華見證人從事監獄牧養

有很多年的時間,雖然耶和華見證人沒有得到監獄牧養的許可證,標明他們是核准的神職人員,但監獄當局還是容許他們到獄中輔導囚犯,幫助囚犯學習聖經。到了1995年,這個情況改變了。那一年,法國國會的一個委員會發布了一份具有爭議性的報告,把國內一些宗教團體列為危險教派,其中包括耶和華見證人。這個舉動不僅破壞了耶和華見證人的名聲,還導致他們在國內廣泛受到歧視,影響也波及到監獄裡。

儘管國會的報告沒有法律約束力,但有些監獄的管理層卻引用這份報告,限制耶和華見證人探訪那些要求牧養的囚犯。耶和華見證人不獲准以神職人員的身份探訪囚犯,只能根據一般法律賦予的權利,以私人名義探視囚犯,所以不能帶聖經或任何宗教刊物。他們也只能在公用的探視房間跟囚犯討論聖經,那裡的環境很不理想。一位耶和華見證人說,公用的探視房間「就像火車站大廳那麼吵」。由於耶和華見證人不是政府認可的神職人員,有些監獄規定囚犯跟他們見面後要脫光衣服搜身。

2003年,耶和華見證人開始向法國監獄管理局申請許可,希望可以像其他宗教團體的神職人員一樣,有權到監獄提供牧養。可是,凡是耶和華見證人的申請,管理局都不予以考慮,一律拒絕。因此,耶和華見證人向更高的政府機關申訴,但再次被拒絕。司法部提出的理由是,耶和華見證人這個宗教團體不在官方核准的探視名單上。司法部也擔心,批准耶和華見證人的申請,會導致更多規模較小的宗教團體也提出申請。耶和華見證人多番申訴無效後,不得不採取法律行動。

政府不願改變做法

2006年,耶和華見證人展開訴訟,希望法院下令,要求司法部批准他們的申請,容許他們以神職人員的身份到監獄提供牧養。國內的行政法院和上訴法院都裁定,政府機關拒絕耶和華見證人的申請是違法的。2010年,法國反歧視促平等最高權力機關公開批評政府的做法,並促請司法部公平地對待耶和華見證人。

法國政府對此不予理會,還向法國最高行政法院上訴。

法院判耶和華見證人勝訴,意義重大

2013年,最高行政法院開始審理耶和華見證人的案件,共有9宗同類案件一併處理。2013年10月16日,法院駁回政府的上訴,並表示法國監獄管理局必須尊重囚犯的權利,「只要不影響監獄的安全和秩序,就應該盡快批准申請,讓足夠的神職人員到監獄提供牧養」。此外,最高行政法院引用法國憲法和《歐洲人權公約》,指出「囚犯的言論、良心和宗教自由必須受到保障,他們可以選擇自己想參與的宗教活動」。由於這項判決,在法國及其海外領土,目前已經有105位耶和華見證人得到批准,以神職人員的身份探訪囚犯。

2014年1月,法國監獄管理局授權一位名叫讓-馬爾·富爾科的耶和華見證人到全國的監獄牧養囚犯,他也會代表耶和華見證人與監獄管理局協調溝通。富爾科先生說:「從今以後,耶和華見證人可以作為神職人員,像其他得到授權的宗教團體代表一樣,在安靜的地方跟囚犯見面,不受打擾,有時甚至可以在對方的囚室裡見面。」

這次意義重大的裁決維護了法國人民的宗教自由,確立了囚犯有權選擇宗教活動,也有權跟他們選擇的神職人員見面。耶和華見證人感謝法國的法院終止了他們所受的不公平對待,讓他們可以擁有一個宗教團體應有的權利。

^ 有些囚犯在監禁期間跟耶和華見證人討論聖經,最後成為耶和華見證人。有些人進監獄之前就認識耶和華見證人,或在耶和華見證人的家庭裡長大,現在希望跟他們一起崇拜上帝。只要囚犯向監獄當局提出申請,耶和華見證人就可以到獄中探訪他們。法院的判決維護了這些囚犯的宗教自由。現在,他們可以像信奉其他宗教的囚犯那樣,在獄中得到牧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