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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28日
烏克蘭

高等法院保障軍事動員期間依良心拒服兵役者的權利

高等法院保障軍事動員期間依良心拒服兵役者的權利

烏克蘭高等法院裁定,即使是在內戰和動亂期間,依良心拒服兵役者也有權選擇服替代役。這項關乎人權的判決對烏克蘭及其他國家都有重大的意義。

維塔利·施萊科是一名耶和華見證人,他在軍事動員期間被國家徵召,於是請求改服替代役,卻因此被控逃避兵役。審理此案的地方法院和上訴法院都判他無罪,但檢察官仍繼續向審理民事和刑事案件的高等法院上訴。2015年6月23日,高等法院駁回上訴,維持下級法院的判決,並裁定全案定讞。

高等法院在判決書中指出:「地方法院引用《歐洲人權公約》和歐洲人權法院以往的判決,是有充分理據的。」在此之前,地方法院裁定「巴亞特楊訴亞美尼亞案」的判決適用於施萊科一案,而高等法院也同意地方法院的決定。早在2011年7月7日,歐洲人權法院大法庭就已針對「巴亞特楊訴亞美尼亞案」做出了歷史性的裁決,大法庭指出《歐洲人權公約》第九條保障人民有權因良心和信仰的緣故拒服兵役。在維塔利·施萊科這個案件中,烏克蘭高等法院於判決書中清楚地指出,不論是例行的兵役徵召,或是動亂時的緊急動員,人民依良心拒服兵役的權利都應受到保障。最後,高等法院宣判全案定讞,不得上訴。

施萊科得知法院的最終判決後,鬆了一口氣,他說:「我了解國家頒布緊急動員令的目的是要保衛人民。雖然我的良心不允許我服兵役,但我很願意改服替代役,履行國民應盡的義務。我很高興法院看出我是因為信仰的緣故才不肯服兵役。」

一次判決,多人受惠

在烏克蘭,有好幾萬名耶和華見證人都在動員時期面臨兵役問題,卻緊守中立。他們當中有些人被控逃避兵役,正面臨刑事起訴。現在有維塔利·施萊科一案作為判決先例,他們依良心拒服兵役的權利就會受到保障。

施萊科的律師瓦迪姆·卡爾波夫說:「總括來說,高等法院指出,施萊科是個耶和華見證人,他不該因拒服兵役被起訴。雖然烏克蘭國內時有動亂和內戰,但政府仍然有責任根據國際法保障人民信仰和良心的自由。」

在尊重人權方面樹立了值得遵循的模式

烏克蘭的法院承認,即使在軍事動員期間,依良心拒服兵役這種基本人權也應該受到保障。一個人因良心的緣故不願意服兵役並不是自私地逃避責任,也不會對國家的安全和利益構成威脅。高等法院維持原判,因此保障了烏克蘭人民的基本人權。在一些國家,依良心拒服兵役的人會被判刑或監禁,但烏克蘭在尊重人權方面為這些國家樹立了值得遵循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