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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8日
阿塞拜疆(亞塞拜然)

阿塞拜疆的最高法院維持原判,扎哈爾琴科和賈布萊衣洛娃獲得賠償

阿塞拜疆的最高法院維持原判,扎哈爾琴科和賈布萊衣洛娃獲得賠償

2018年4月16日,阿塞拜疆(亞塞拜然)的最高法院維持初審法院的判決,判當局賠償伊琳娜·扎哈爾琴科和瓦麗達·賈布萊衣洛娃的損失。扎哈爾琴科與賈布萊衣洛娃先前遭當局控告未經許可分發宗教書刊,被非法拘禁11個月。不過,阿塞拜疆的最高法院在2017年2月判兩人無罪,並將賠償事宜交由民事法院處理。

扎哈爾琴科與賈布萊衣洛娃是耶和華見證人。她們在最高法院獲判無罪之後,前往民事法院為她們所受的不公對待請求賠償。2017年8月,地方法院判扎哈爾琴科與賈布萊衣洛娃勝訴,但是財政部不服判決,向高等法院上訴。高等法院在2017年11月維持原判。2018年2月,財政部向最高法院上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財政部必須賠償扎哈爾琴科與賈布萊衣洛娃。

最高法院除了判扎哈爾琴科與賈布萊衣洛娃的求償勝訴外,也承認當局執法過度,讓兩人無辜受害、身心受創,侵犯了這兩名女士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