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7日
韓國
韓國法官會採納國際標準,維護依良心拒服兵役者的權利嗎?
一直以來,韓國政府都拒絕承認人有權依良心拒服兵役。2015年,韓國憲法法院決定再次開庭,檢視政府的做法有沒有違反憲法。 a僅僅在四年前,憲法法院判定,根據兵役法判依良心拒服兵役的人有罪並不違反憲法,這個判決跟2004年的判決一致。
2015年7月9日,憲法法院為了這個議題開庭。法院這次一併審理了三個依良心拒服兵役的案件。許多組織也提交法律文書給法院,捍衛依良心拒服兵役者的權利。目前,國際法規普遍承認人有權依良心拒服兵役,但韓國政府遲遲不願採納這個做法,成了國際關注的焦點。
引起國際高度關注
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多次呼籲韓國政府要做出改變。自2006年起,委員會已經做出了五項重要決定,內容牽涉到500多個拒服兵役的人。 b委員會也要求韓國政府修訂法案來確保依良心拒服兵役者的權利。
為了呼應「國際良心拒絕服役者之日」,總部位於倫敦的國際特赦組織在2015年5月13日發表了一篇文章,報導韓國政府將依良心拒服兵役的人監禁。文章也提及,被監禁的大多是年輕的耶和華見證人,而韓國現有的法律卻無法保障他們的權利。就在同一週,CNN和《華盛頓郵報》等各大國際媒體,都針對依良心拒服兵役的議題刊登了文章,並採訪了一些年輕的耶和華見證人。
法官面臨的挑戰
在韓國,每當有耶和華見證人因信仰的緣故拒服兵役時,法官都以逃避兵役為由判他們有罪。然而,許多法官都因為將這些善良的年輕人判為有罪而良心不安,他們深知這些年輕人惟一的「罪名」就是堅守信仰。 c有一次,在韓國的水原地方法院,主審法官在宣判一位耶和華見證人有罪時忍不住哭了出來,因為她迫於法令別無選擇,只能判他有罪。
2015年5月12日,在光州區域法院,法官宣判三位耶和華見證人「無罪」。雖然這種判決無前例可循,但法官不想判他們有罪,因為他認為這樣做是違背道德的。他也希望能推動修法,於是對三位年輕人說:「我只是為你們點起一個小小的火花,希望你們可以燃燒出更大的火焰。」但檢察官卻繼續提出上訴。
在其他案件中,有7位區域法院的法官沒有直接判依良心拒服兵役的人有罪,而是將案件上呈至憲法法院。雖然憲法法院已經在2004年和2011年做出裁決,這些法官還是不願意判這些堅守信仰的年輕人有罪。在其中一個案件裡,首爾北部地方法院的姜永薰法官說,判依良心拒服兵役的人有罪「就是無視他們的權利和身分,也侵犯了他們的人性尊嚴」。
韓國辯護人協會呼籲法官要「對法院施加壓力」
2014年12月,韓國辯護人協會舉辦了一個有關依良心拒服兵役的重要會議。在討論主要議題時,前最高法院法官田秀安讀出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的決定和人權理事會的決議。接著,她譴責韓國政府沒有採納國際人權標準實在是一大恥辱,她說:「將數百名年輕人判罪,讓他們入獄服刑是不公正的。」韓國辯護人協會呼籲在場的法官和律師要「對法院施加壓力」,要求政府儘快採納國際人權標準。
田秀安法官在結語裡這樣說:「我們應該儘快實施替代役……這將會是韓國歷史上的一個里程碑。如果這樣做,我們就能在首位女總統的領導下,在人權領域中邁進一大步,也只有這樣,韓國才不會在人權方面是個落後的國家。」
韓國的憲法法院會採納國際標準嗎?
幾十年來,有1萬多名耶和華見證人在韓國已經因信仰忍受多年的監禁。在期待法院的最終判決之際,韓國的耶和華見證人都很想知道:「憲法法院的法官會為依良心拒服兵役的人爭取權益嗎?韓國會願意採納國際公認的人權標準嗎?」
a 韓國不承認公民有依良心拒服兵役的權利。在過去的60年,韓國有超過1萬8000個年輕人因信仰的緣故拒服兵役而被監禁。〈他們因信仰被囚——韓國〉這篇文章列出了正在服刑的耶和華見證人的名字。
b Communications Nos.1321/2004 and 1322/2004, U.N.Doc.CCPR/C/88/D/1321-1322/2004,3 November 2006; Communications Nos.1593 to 1603/2007, U.N. Doc.CCPR/C/98/D/1593-1603/2007, 23 March 2010; Communications No. 1642-1741/2007, U.N. Doc. CCPR/C/101/D/1642-1741/2007, 24 March 2011; Communication No. 1786/2008, U.N. Doc. CCPR/C/106/D/1786/2008, 25 October 2012; Communication No. 2179/2012, U.N. Doc. CCPR/C/112/D/2179/2012, 15 October 2014.
c 請看〈迫於法令不顧別人良心,法官良心不安〉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