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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9日
韓國

韓國會維護公民的良心自由嗎?

韓國會維護公民的良心自由嗎?

金善赫今年28歲,已有妻小,他正面臨人生中最艱難的時刻。2015年初,他因良心的緣故拒服兵役而遭起訴。光州地方法院依循國際標準,判他無罪。這項判決在韓國非常罕見,因為數十年來許多依良心拒服兵役的年輕人皆遭到判刑和監禁。不過,高等法院卻推翻了無罪的判決,將金善赫判處監禁18個月。目前,他已上告韓國大法院,正在等待案件審理。

近幾年,韓國拒絕承認國民有權依良心拒服兵役,導致國內的反對聲浪日漸高漲。許多法官勇於維護國際標準,判定依良心拒服兵役者無罪,但這些判決卻在之後的抗訴中被推翻。

地方法院維護良心自由的權利

2015年5月12日,光州地方法院的法官崔彰錫,判金善赫逃避兵役的罪名不成立。法官認為金善赫並沒有逃避國民義務,相反地,他是個很虔誠的耶和華見證人,而他的道德良心不允許他服兵役。法官也留意到金善赫願意改服其他非軍事性質的替代役。 *

在這次判決中,法官崔彰錫認為,金善赫拒絕服兵役是在行使他的良心自由權,而「良心自由權在任何情況下都應該被保護」。為了尊重金善赫與生俱來的道德感,崔法官勇於跟從國際標準,作出與以往這類案件相反的判決。

「我們必須盡力維護良心自由,但也不該忽略保衛國家的責任,要找到方法做到這點其實並不困難。」——光州地方法院法官崔彰錫

在超過五百宗申訴案的五次不同裁決裡,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下文簡稱委員會)譴責韓國不當地懲處這些因良心緣故拒服兵役的人。在最近一次裁決裡,委員會一致同意,根據《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下文簡稱《公約》)第九條,韓國將這些人監禁的作法屬於「任意拘禁」。 *委員會和其他國際組織也呼籲韓國盡快立法,並實施替代役的相關法規。雖然韓國政府早於1990年簽署了《公約》和「第一任擇議定書」,但卻一直不肯按委員會的裁決去做。

有罪還是無罪?

檢察官質疑金善赫依良心拒服兵役會危害國家安全,於是請求高等法院撤銷無罪的判決。 *2015年11月26日,高等法院推翻了地方法院的原判,並將金善赫判處監禁18個月,罪名是違法逃避兵役。

儘管高等法院承認委員會的裁決,法院卻認為在這宗案件的審理上,韓國法院的權威大過國際法規。金善赫立即上告大法院,並緊急向聯合國任意拘留問題工作組提出申訴。 *他正在等待兩邊的裁決出爐。

一直以來,韓國大法院和憲法法院都拒絕承認依良心拒服兵役者的權益。在2004年和2011年,憲法法院兩次判定兵役法並沒有違背憲法。目前,法院正第三次審視兵役法是否有違憲的地方,並將於近期內宣布判決。

從1953年起,有超過1萬8000名耶和華見證人因拒服兵役被韓國法院判刑入獄。

韓國到底會不會依循國際標準?

如果大法院駁回金善赫的上告,他就會立刻被監禁。金善赫心情非常沉重,如果他真的被監禁18個月,將會對他一家經濟上和感情上造成極大的傷害。他的妻子會成為惟一的經濟支柱,也必須負起所有的家庭責任,照顧兩個年幼的孩子。即使他日後出獄,他留下的刑事紀錄也會讓他很難找到工作。

耶和華見證人很感激世界各地的政府願意採納國際標準,承認人民有權因良心的緣故拒服兵役。跟金善赫一樣,韓國的耶和華見證人期望法院可以盡快對此議題提供解決辦法。韓國大法院和憲法法院是否會遵守他們簽署的國際標準法規?他們會承認依良心拒服兵役是人民的基本人權嗎?

^ 2015年,光州地方法院審理三名耶和華見證人的案件時,作出了「無罪」的判決。水原地方法院也判定兩名耶和華見證人逃避兵役的罪名不成立。

^ 人權委員會,決議,金永寬等人訴大韓民國案,案件編號:No. 2179⁄2012,U.N. Doc.CCPR⁄C⁄112⁄D⁄2179⁄2012(2014年10月15日)。

^ 檢察官聲稱,因良心的緣故拒服兵役會對國家安全造成不良影響。不過,其他法律專家卻持相反意見。昌原地方法院馬山分院的金寬求法官說:「並沒有任何實際的證據或數據顯示實施替代役會危害國家安全。」

^ 若當事人遭到逮捕和拘禁,是因行使國際人權法所保障的基本人權和自由,就可以向聯合國任意拘留問題工作組申訴,請求介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