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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説的「罪」是甚麽意思?

聖經説的「罪」是甚麽意思?

聖經的答案

 在聖經裏,罪是指任何違反上帝標準的行為、想法和感情。人違反上帝的法律,做一些在上帝看來是錯的或不正義的事,就是犯罪。(約翰一書3:4;5:17)聖經還提到,如果「人知道怎樣做對的事,卻不去做」,也是一種罪。(雅各書4:17

 在聖經原文裏,「罪」的意思是「擊不中目標」。古代以色列有一支軍隊,裏面每個士兵都擅長投石,而且可以「毫髮不差」地擊中目標。在聖經裏,「毫髮不差」這個詞可以直譯為「沒有犯罪」。(士師記20:16)因此,犯罪的意思就是達不到上帝的完美標準。

 上帝創造了一切,所以他有權力為人類制定標準。(啟示錄4:11)我們也要為自己所做的一切向上帝交帳。(羅馬書14:12

人有可能完全不犯罪嗎?

 不可能。聖經説:「人人都有罪,不能完全反映上帝的榮耀。」(羅馬書3:23;列王紀上8:46;傳道書7:20;約翰一書1:8)為甚麽聖經這樣説呢?

 上帝照自己的形象把第一對人類亞當和夏娃創造成完美的人,所以一開始他們是沒有罪的,也可以十全十美地達到上帝的標準。(創世記1:27)但是他們因為不聽從上帝的話,結果就變得不完美。(創世記3:5,6,17-19)之後他們開始生兒育女,把罪和不完美的缺陷遺傳給所有後代。(羅馬書5:12)談到這個情況,古代的以色列王大衛説自己「出生時就有罪過」。(詩篇51:5

罪有輕重之分嗎?

 有。聖經説古代的所多瑪人「罪大惡極」「罪惡深重」。(創世記13:13;18:20)以下三點可以幫助我們判斷,一個人所犯的罪到底有多嚴重。

  1.   程度 聖經警告我們要避開嚴重的罪行,例如:淫亂、偷竊、醉酒、敲詐、殺人、拜偶像、通靈。(哥林多前書6:9-11;啟示錄21:8)聖經又提到一些過犯是比較輕微的,比如説話或做事不小心傷害到别人。(箴言12:18;以弗所書4:31,32)聖經提醒我們,不要因為犯的錯很小,就覺得無所謂,因為小錯可能會成大過,導致我們違反上帝的法律。(馬太福音5:27,28

  2.   動機 有些人不知道上帝的標準所以才犯了罪。(使徒行傳17:30;提摩太前書1:13)不過,聖經也提到另一些人,他們「跟隨自己頑固邪惡的心」,明知故犯,刻意違反上帝的法律。(民數記15:30,31;耶利米書16:12

  3.   頻率 聖經也指出,一時失足犯錯和經常故意犯罪是有差别的。(約翰一書3:4-8)一個人學習聖經,知道聖經的標準後,「如果還故意常常犯罪」,就會受到上帝的審判。(希伯來書10:26,27

 犯下嚴重罪行的人也許會感到十分内疚,他們的感覺可能跟大衛一樣,大衛説:「我的罪過籠罩在頭上,如同重擔讓我擔當不起。」(詩篇38:4)不過,犯過的人還是有希望的,聖經説:「惡人應該離開歧途,壞人應當除掉歪念,要回到耶和華身邊,就會得到他的憐憫,要回到上帝那裏,就會被他寬大赦免。」(以賽亞書55:7